近日,一种新型的租房骗局在京城出现,其常见模式为:租户和中介签订租房合同之后,中介自称被一家公寓收购,将租户“转”给公寓方,当租户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时,却被要求使用指定的软件按月交租。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在租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寓方已使用租户信息,办理了数万元的分期贷款,租户的“按月交租”,实际上是在网贷平台上按月还贷。 很明显,借款人(租户)在网上贷款的过程中,表面上看起来是“零利息”,实际上已把利息加在房租里。网贷平台、公寓和中介公司通过“合谋”欺骗租户,使租户误以为在通过网贷平台支付房租,但实际上是在还贷款。 按律师的解释,租户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被网贷,相关平台和公寓方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犯罪。 正如古人所言“天上不会掉馅饼”,如今网络诈骗手段之新颖,让人防不胜防。从记者的调查中不难发现,这是一种新型的涉嫌网贷诈骗行为,按银行相关规定,如果客户有诸如“分付君”等网络平台的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办理房贷业务的。此外,如果客户因网络贷款导致在征信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贷款的收入还贷比,同时还会上浮贷款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