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个部门获悉,2018年我国将从多个方面发展消费新模式及新业态。其中,通过发展数字家庭、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新模式扩大信息消费将成重点。 据工信部等部委介绍,为了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相关部门将推进多项具体工作。主要包括推广数字家庭产品。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积极推广通用的产品技术标准及应用规范。加强"互联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平台开发,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等。 在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方面,我国将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具体工作包括:构建新型、优质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原创网络作品创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优秀作品网络传播;扶持一批重点文艺网站,拓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丰富高清、互动等视频节目,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较强实力的数字创新企业;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 此外,我国还要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包括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等。 据悉,根据中央的要求,到2020年,我国的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并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信息消费不但是消费领域的重要增长点,同时还将拉动数字经济的发展,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动能和增量。"阿里研究院院长高红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信息消费的扩大,还将创造出新的税源和大量就业机会。他以阿里巴巴旗下平台为例进行介绍,每个淘宝和天猫商家平均雇佣1.65个和6.5个员工,阿里旗下平台吸纳就业超过3000万人。随着信息消费的不断发展壮大,新的商业模式和形态将不断涌现,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将不断显现。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通过发展新模式扩大信息消费外,为了扩大消费总量,2018年我国还将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政策,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引导共享单车等消费新业态有序发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