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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豪车竟是旧车 买主赚了1300万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人气:2130 发布时间:2018-09-19
摘要:贾某花520万新买一辆劳斯莱斯汽车,在维修时却得知行驶里程被调整过,原来销售商将已有5000余公里里程的旧车以新车售给了贾某。9月19日,此案在北京市三中院二审宣判,销售商因构成诈骗被判三倍赔偿。据北京时间记者了解,近五年来,三中院共受理并审结汽车

贾某花520万新买一辆劳斯莱斯汽车,在维修时却得知行驶里程被调整过,原来销售商将已有5000余公里里程的旧车以新车售给了贾某。9月19日,此案在北京市三中院二审宣判,销售商因构成诈骗被判三倍赔偿。据北京时间记者了解,近五年来,三中院共受理并审结汽车消费者权益纠纷二审案件72件,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诉汽车标的金额不断增大,适用惩罚性赔偿金额屡创新高。

近年来,汽车消费日益成为众多家庭普通生活消费的一部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也呈现高发态势。据统计,自2013年8月至2018年9月,北京三中院共受理并审结汽车消费者权益纠纷二审案件72件,从2013年的5件,到2017年已达21件,此类案件呈逐年上涨趋势。其中,涉及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中“欺诈”问题亦开始突显,至2017年比重达到全部汽车消费者权益纠纷案的80%。

上述案件中不乏豪车千万索赔案件。从近五年受理的汽车消费纠纷涉及的车辆看,涉诉汽车标的金额不断增大,既有普通汽车亦有高端进口车,甚至限量版豪车,涉及大众、奥迪、宝马、奔驰、路虎、劳斯莱斯等多家品牌汽车,消费者主张的赔偿金额从百万跨越至千万元不等,巨额索赔案件不断涌现。惩罚性赔偿金额不断扩大、屡创新高。

新买劳斯莱斯变旧车 销售商赔偿三倍车款

目前有消费者遭遇到从经销商购买的新车,后来发现新车竟然有过维修记录或使用记录,比如新车存在更换过发动机、燃油泵控制单元曾经过维修等。而这些情况在购买新车时,经销商并未告知过消费者。

在三中院二审审理的贾某与北京锦麟盛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德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贾某以520万元的价格从锦麟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劳斯莱斯汽车,锦麟汽车公司承诺是新车。贾某购买车辆后,因车辆发生故障维修时被告知该车行驶里程被人为调整过,按规定厂家不再承担保修责任。贾某发现车辆非新车,锦麟汽车公司涉嫌篡改车辆行车里程,将已经使用近5000公里里程的旧车充当新车出售。9月19日,法院判决锦麟汽车公司构成欺诈,三倍赔偿贾某购车款1300余万元。该案或成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消费者获赔金额最高的一起消费欺诈案件。

针对这些汽车消费陷阱,法官提醒消费者,应尽量选择从4S店授权经销商购买汽车,消费者从未授权经销商处购买新车或从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二手车,购车前应充分了解意向车辆市场价格及相关配置状况,切莫贪图小便宜,尽量选择从资质全、规模大、社会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处购买,提车后多磨合车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到专业机构检验并留存相应证据。

醉驾电动车被刑拘 消费者诉销售方欺诈

近年来,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其骑行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的现象屡次发生,由此骑行者亦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司法机关对该种车辆的性质及经营者销售该种车辆是否属于欺诈的认定直接关系到驾驶人的相应赔偿诉求能否得到支持,该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

9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消费者崔某与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普拓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崔某因醉酒驾驶其在泰普拓公司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公安机关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该车实际属于机动车,故崔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刑事拘留,并因此事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虽然检察机关最终对崔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但崔某认为泰普拓公司、小牛公司构成欺诈,故诉至法院要求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诉讼请求近20万元。据崔某代理人提交的录音资料显示,直至现在泰普拓公司仍宣称涉案车辆为电动自行车,喝酒也能骑。一审法院认为,涉案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且崔某录音在后,鉴于专业技术知识影响、涉案车辆亦属于常见交通工具等因素,不能认定泰普拓公司存在欺诈。但销售方存在侵犯崔某知情权的情形,酌定销售方赔偿崔某1万元。崔某不服上诉至北京三中院。

二审法院认定,涉案车辆属于机动车,销售方以机动车当作电动自行车销售,涉案车辆质量严重超标且无脚踏装置,违反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而销售者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其无视相关交通法规,误导消费者促其购买,未告知相应骑行涉案车辆可能发生的风险且放任风险发生,认定销售方构成欺诈。

车辆瑕疵谁之过 商家举证有限期

消费者购买爱车之后,突然发现爱车存在质量问题,包括核心功能瑕疵和非核心功能瑕疵。比如安全带及安全辅助气囊配置缺失、车门与车身存在间隙、排气管隔热板发生变形和裂口等。非核心功能瑕疵主要是外观瑕疵,比如座椅数量不符、座椅皮质材料不符、车辆外观颜色不一致、车辆玻璃及钣金有明显的划痕、车辆发生过喷漆处理等。车主常与经销商就车辆瑕疵系售前还是售后发生争议。

在三中院审理的迟某与北京宏和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案中,迟某主张车门有凹陷,座椅后背有瑕疵,要求销售商赔偿损失。法院判决迟某接收车辆时已对车辆进行了验收,其六个月内亦并未提起异议,故驳回迟某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在提车时候,注意全面查验车辆外观、内室等细节,按照交车及验收单上每个项目仔细验收,确保车辆无误,再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对于汽车存在瑕疵,要明确瑕疵的具体部位,并注意保留文字、图片或语音证据。六个月内由经销商举证证明车辆不存在质量瑕疵,超过六个月则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

责任编辑:简真生活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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