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曼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_简真生活消费网

热门关键词:消费 河南 郑州 简真
城市: 郑州 开封 洛阳 平顶山 焦作 鹤壁 新乡 安阳 濮阳 许昌 漯河 三门峡 南阳 商丘 信阳 周口 驻马店 济源 更多

拍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可异地处理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人气:2130 发布时间:2020-04-14
摘要: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这项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这项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这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公众参与,新规定明确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同时,为维护社会良好风尚,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严格规范群众举报的范围和程序、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等方式,确保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得到良好执行。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新程序规定还对检验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以及重新检验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并增加了与保险监管机构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联系浮动制度等内容。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于2004年5月1日实施,2008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该规定的实施,对规范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行为,保护交通参与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简真生活消费网

精彩图文


首页 | 关于我们 | 简真播报 | 店面展示 | 汽车家电 | 科教文卫 | 生活消费 | 家居房产 | 环保公益 | 简真帮忙 | 帮助 | 河南 | 人员查询

简真生活消费网隶属于商丘曼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301699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3425号 技术支持:朝元网络

本网所刊登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来源互联网,其版权归原网站所有。

投稿邮箱:1529946802@qq.com   QQ:1529946802  联系热线:0371—63381779   监督电话:15346596779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北段河岸花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