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青岛政务网公布这样一则来信和答复:
高新区鲁商蓝岸新城新房首付比例提高,变相捆绑车位 高新区鲁商蓝岸新城新房首付比例提高,变相捆绑车位,要求首付比例60%-70%,购买车位优先选房,这样的政策不就是变现违反规定吗?政府应不应该管管,为何要提高首付比例,国家的政策都是虚设吗?还是要去北京投诉才有用???青岛市政府高新区政府应该出来管管了,不能放任这样的行为了。青岛经济需要稳步前行,房地产经纪不应该成为青岛人殴骂的对象。请所有政府官员管管高新区鲁商的房子和整个青岛房地产形式! 青岛高新区管委进行了落实: 根据《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运行的通知》的意见,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经利率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门商业贷款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关于捆绑车位问题,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不得捆绑车位卖房,国土房管局不是发过文件吗?小编再次找出了国土资源房管局发布的原始文件:
用红线划出的第七条是这样说的:不得强制捆绑销售车位或储藏室等住宅附属设施,变相抬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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