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共同发布《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将有助于长期被忽视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得到养护服务。 据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善伟介绍,这份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包括对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的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五部分内容。 对残疾人的生活照料与护理方面包含残疾人托养服务、寄宿制托养服务和日间照料托养服务三类。为了保证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能得到高质量的托养服务,国家标准对提供托养服务的机构、从业人员和托养设备都设置了准入门槛。 标准规定,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在场所要求方面,托养服务规范规定,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建筑面积应按照床位不少于10张、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执行。合居型居室人均可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居室和卫生间应配置紧急呼叫设备,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应为残疾人提供开展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的功能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