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获刑两年半 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的消息。河北省监狱管理局13日通过“河北监狱”官方微信发布关于河北省女子监狱罪犯李淑贤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称,该犯的实际状况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通报显示,罪犯李淑贤,女,1934年12月1日出生,河北省滦平县人。2016年11月18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刑期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止(其中被指定监视居住114天,折抵刑期57天)。2016年12月16日被送押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 通报称,2017年5月23日,该犯自述腰疼,经监狱医院诊断为自发性第十二胸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治疗三个月后,病情好转。2018年7月18日,该犯又述腰疼,经监狱医院问诊,自述能自己吃饭、翻身、穿衣洗漱、大小便,观察其能够自主行动;经CR检查,诊断为自发性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变、左髋关节退行性病变,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 通报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该犯的实际状况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通报指出,保外就医属于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保外就医,除了病情必须符合法定范围,还需要经过保证人资格审查,监狱内部逐级评议、评审、公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决定等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