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接到投诉材料:2018年8月31日,湖南骏宇竹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彭湘江女士从长沙快递30坛1000ML装自己生产的湘筠竹稻酒到广州,并作了1000元/坛的保价,没想到在广州接货时损坏了12坛!本来应该赔偿12000元,经过一个月时间的理赔交涉,德邦快递公司仍然只愿意赔偿3600元。 彭女士介绍说,寄件时她一再交代德邦公司的业务员要打木架,进行妥善包装以防损坏,并出了5个木架共250元的木架费,但依然破损率那么高,说明要么是没有进行有效包装保护,要么是野蛮装卸。 按照大众的理解,保价金就是消费者为保证寄件遗失或损坏时能够得以全价赔偿的保证金,那么,此次德邦公司为何不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呢? 其中的一张托运单,标明得很清楚:6坛酒,保价6000元。投诉人提供。 彭女士提供的理赔交涉过程中微信截屏信息显示:德邦公司理赔部工作人员认为,彭女士交寄的竹稻酒市场价格无法确认,然后,公司人员上网查找到、比对相似包装的其他品牌白酒的售价后,进行评估得出的价格。 如此这般的估价办法和赔偿方案让彭女士无法接受,她说,首先,自己已经提供了多件能显示商品价格的销售依据给德邦公司,售价就是1000元/坛(1000ML装)。其次,既然保价了,就应该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否则保价有何意义呢?再次,不同商品,只要是包装相似,价格就是一样的吗?茅台镇一些小洒厂生产的很多酒与茅台股份公司生产的飞天茅台何其相似!那么这些酒是不是价格应该和茅台酒价格一样呢? 彭女士还对理赔工作人员介绍说,竹稻酒不可能只值60元/ML。因为湘筠竹稻酒是以目前世界上中国独有的水稻品种——竹稻为原料精心酿造的纯粮原浆窖藏酒,竹稻米在市场上售价都在30元每斤以上,竹稻酒在全国市场统一售价都是200元,多年来如此。德邦公司擅自为湘筠竹稻酒定价60元,让她大跌眼镜。 彭女士就此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他们认为: 2015年新修订的《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已经做了赔偿的相关规定:(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三节货运合同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另外,《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等也都有相关规定。 据此,彭女士认为德邦公司应该根据法律规定,按保价金额,全额赔偿给她。 彭女士说,自己选择德邦公司就是看中该公司的品牌和信誉。没想到现在居然会出现这种事情,这让她对德邦公司 产生了不良印象。后来,她上网搜索,发现德邦公司在理赔方面与很多消费者产生了不愉快的冲突,大家都对该公司产生了深深的失望。 接下来,彭女士表示。自己将不断地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媒体进行投诉,直到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