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河南信阳一检察官驾车追尾一辆面包车后逃离,后与一出租车司机发生纠纷将对方打伤。今日(17日),信阳市公安局通报称,涉事检察官已被行拘15日,罚款1000元,相关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10月9日,河南信阳一检察官在一红绿灯路口追尾一面包车后逃离的途中,又无故别停另一出租车,出租车司机下车拍摄照片时,他驾车离开。后出租车司机尾随该检察官行车至平桥区检察院门口,被该检察官打伤。 15日,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检察长梁高峰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肇事者胡某涉嫌伤害他人已被停止工作,目前正在接受调查。梁高峰透露,胡某为平桥区检察院派驻基层扶贫工作队的成员,事发时他驾驶专用车辆,应在工作中。 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今日(17日)9时许发布通报,10月9日14时50分许,胡某(男,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驾驶豫SB255警车,在羊山新区一路口追尾他人车辆后,在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驾车逃逸。胡某逃至平桥区检察院附近时,与出租车司机刘某清发生纠纷及肢体冲突,导致刘某清鼻口受伤。 目前警方已以交通肇事逃逸对胡某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对其是否存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