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银,家住洛阳市老城区,身份证号:410322196512260067,我投诉洛阳启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卖车以旧代新、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其具体事实如下:
4月24日,我在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与启明南路交叉口名车苑汽车广场的洛阳启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陆风X72018款劲越1.5T手自一体全景尊享版新轿车一部,车价为91800元,临时牌照号:豫CRA955,发动机号:HBG047907。
当天中午12点左右提车。当晚上七点左右开到老城丽景门附近无意将保险杠碰坏,当即送到汽车修理店修理时,打开车盖发现此车发动机很旧,机身上明显有陈旧油迹,机身两侧隔板油漆部分脱落,散热片上有飞虫干死在上面的痕迹,司机座位门框镙钉结合处裂缝,此车头一天刚从南阳市提到洛阳,但里程表上却是记录行驶了72公里(售车方涉嫌私自调表改变计程)。后备箱结合处错位且有裂痕,发动机上盖板没有结合镙钉,前轮胎刹车片明显磨损(已显示此车不止开了72公里)。全车共有10多处毛病,令我怀疑该车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多亏这次交通事故,让我事先知道了该车真相。 后经与该店郭姓业务员联系,承认该车是从南阳调剂过来的,确认是没有销售出的库存车,但在我购买时,郭姓工作人员给我保证的是“18版分享版”,而该店提供给我的车却是2017生产的轿车,这就是明显的欺诈消费。
本人发现后和售车方反复交涉,对方不予处理,现予以投诉,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求售车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增加赔偿我购车价款三倍计人民币275400元。
投诉人:王银
联系电话:18037363720
2019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