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号”太吸费,欲更改无果
河南省民权县的王先生,于2015年5月28日经朋友的手在焦作办理了一张手机号末三位为666的中国移动卡,交了1000元的预存话费。之后,就正常使用。后来,预存话费用完后,王先生发现每月最低消费为128元。到移动大厅询问,说是合约套餐,不能更改。之后,他就也没再询问此事。 随着国家对通信资费的调整,消费者获得了更多实惠,王先生的手机话费也出现大幅度结余。2019年9月份,王先生和妻子一起来到位于郑州市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的中国移动大厅,交上身份证,请求更改套餐,却被告知:这个套餐不能更改。这期间,王先生的儿子也多次向10086反映,均无果。2020年,王先生联系给他办该卡的朋友,请朋友帮忙更改一下套餐,朋友说:“真不好处理,你可以在郑州卖掉。” 因为手机号王先生已用了好几年,好多好友都存下了该号码,怎么能轻而易举丢掉呢? 为了保证朋友间的正常联系,王先生每月都要支付138元以上的话费,有时要支付170多元到200元不等,实在让他无法忍受。今年“五一”,王先生又拨通另一位在中国移动工作的朋友的电话,他说上班后查询回复,第二天,朋友反馈说:“这个套餐是省公司系统做死的,更改不了。” 这个套餐在办理时,王先生只提供了一个身份证复印件,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这个套餐的具体协议。王先生感到疑惑:即便是本人认可了套餐,难道更改套餐就这样难吗? “靓号”要用50年?“紧箍咒”难松绑 ! 为了弄明白自己电话号的套餐情况,王先生在9月13日拨打中国移动人工客服询问,客服查询后反馈,他的手机资费合约期到2065年止,合约期为50年。王先生说,如果按这个套餐约定,他的这个手机号要在他百年之后才能到期。 针对此事,王先生已在9月4日和9月26日,分别投诉到了河南省通讯管理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目前,中国移动焦作分公司的客服人员已联系了王先生,具体如何处理尚未有明确答复。 律师:对客户存在欺诈行为 应三倍赔偿 针对王先生的遭遇,河南功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玉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中国移动焦作分公司与王先生订立的合同应该是格式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赵律师还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待客少点“套路” 服务多些真诚 手机用户莫名其妙地被“套路”套住了,而且被“套”得还挺牢,想要拔出来,困难重重。 类似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 媒体曾报道,“长途漫游费”虽然早在2017年就已经被取消了,然而,不久前又爆出有人的手机一直被收取名为“亲情省”的漫游套餐费。对于已经被取消的业务为何一直收费,中国移动客服给出的解释却是“用户不取消会一直默认收费”。 最近,又有媒体报道称,记者查阅黑猫投诉平台发现,有多项涉及电信运营商的相关投诉,多位用户表示,电信运营商以赠送手机、智能音箱等吸引用户升级5G套餐,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 在这些引发用户投诉的案例中,我们总是隐隐约约地看到其背后存在着“套路”的影子。 在笔者看来,凡是对客户用上“套路”的地方,必然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对方的利益,因为不能光明正大地赚取“阳光下的利润”,于是就玩起了上不了桌面的把戏——“套路”。我们讲,对人要真诚,这是人际交往的起码要求。对一个企业来说,也是如此。如果没有互信,商业将无以为继,企业也将无以立足,可谓是失了本心,忘了初心,最终令人寒心。 其实不仅是移动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这三大电信运营商,在通信资费套餐上都存在较大问题。去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其中就指出中国移动存在“不知情定制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中国联通存在“套餐数量多、看不懂、选择难”等问题;中国电信存在“套餐复杂、用户难选择”“新老用户不同权、虚假宣传不限流量”等问题。 据工信部最新数据,截至7月底,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6.19亿。面对如此庞大的消费群体,电信企业的社会责任显得尤其重要,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更是应当严之又严。 消费者在不知情或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高收费业务,此种乱象,也需要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对侵犯用户权益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叫停并进行相应惩治。同时,要督促运营商尊重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管理,加大对营业员的培训力度。尤其要防止营销人员为了业绩而引诱、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发生,运营商要完善相关流程,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当然,用户在办理电信业务时,也要看仔细有关服务条款,弄清楚收费标准,不能对运营商、营销人员的宣传盲听盲从,避免被忽悠。(资深媒体人 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