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网售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减少违法征拆等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值得期待。
>>全国性法律法规 职业学生顶岗实习应给予报酬 不得克扣 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其中规定,校企双方可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维护微博客信息安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3月20日起施行。在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方面,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保障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等。 在治理虚假信息方面,该规定强调,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发现微博客服务使用者发布、传播谣言或不实信息,应当主动采取辟谣措施,从根源上保证信息真实性。
网售医疗器械,线下应有实体店 网售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是公众极为关心的问题。《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38号总局令,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其销售条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办法》的要求;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核登记在其平台入驻企业的经营资质。
烟花爆竹行业处罚力度加大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实行,加大了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在限期改正内未完成的最高处罚二十万元罚款;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处罚五万元罚款等。
成品油消费税监管加强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8年1号公告《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3月1日起执行。该公告发布的目标很明确——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从公告的各项条款来看,规定了如何开具成品油发票,指明了纳税申报表调整的主要内容、对纳税申报实行比对的主要内容,以及前后衔接等问题。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办错案将被追责 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首次对执法监督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责:执法检查;制止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 《规定》同时提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即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损害后果的,所在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 国家发改委等3部门联合印发《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新标识可向消费者提供易于理解的水效信息,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水的产品,从而激励制造商和零售商生产、销售节水产品,促进节约用水。
政府采购供应商合法权益获更大保障 强化公开透明 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主要包括六项内容:一是修改规章名称并增设专章对质疑程序予以规定;二是对政府采购法及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充细化;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透明,提高采购效率,保障公平公正;四是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相关权责;五是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纳入《办法》范围;六是参照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进行技术性完善。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步废止。 据介绍,在便利企业境外投资方面,新办法推出了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放宽投资主体履行核准、备案手续的最晚时间要求等三项改革。 在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面,新办法提出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纳入管理框架,针对境外投资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惩戒措施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三项改革。 在服务企业境外投资方面,新办法提出投资主体可以咨询政策和信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建立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
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无须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效率,财政部日前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取消集中采购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等环节,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对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修订完善,是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在充分征求国有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规定取消了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等环节,更好地发挥企业自主决策权,强调完善国有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和加强风险管控。
修订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降低污染风险 近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新标准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高度重视对进口废物的放射性污染控制。新标准保留了2005年标准中的放射性控制要求,并且增加了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的要求,有利于口岸检验操作。 对进口废物中的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对现有各项标准中有关进口废物中的危险废物控制要求进行整合,明确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的废物种类以及经过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和标准鉴别的危险废物,控制要求统一定为0.01%,更加简明和具有可操作性。
>>地方性法律法规 北京:实施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 为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精细化管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于日前联合印发《北京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3月1日实施。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累计被记12分,须停业整顿。 办法规定,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评价以12个月(自然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的记分总分值为12分,总分值为每次每项记分的累计值,每项记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个等次,共58项记分条款。
陕西:女职工可休“痛经假” 2018年3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施行,为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及哺乳期提供特别的劳动保护。 该规定对“痛经假”进行了详细说明,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向单位申请1至2天的休假。 相比1990年陕西省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取消了“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的限制。
湖南:生产安全事故终身追责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然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即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义务,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导致的后果负责。同时,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的主体责任。
广西: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范了乡村医生的准入、待遇和考核等问题,这标志着乡村医生执业有了法定的准入标准。
杭州:居住证积分落户3月1日起申请 杭州市明确积分落户将在每年的3月集中受理。今年的落户申请时间是3月1日到3月31日,逾期不受理。
黑龙江:推迟中小学生早晨到校时间 3月1日新学期开学起,黑龙江全省小学生、初中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高中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
上海:大幅缩短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 上海《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实行,上海对社会投资项目的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5个、35个、48个工作日,相比原先105个工作日大幅缩短。
重庆:65岁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公交 3月1日起,重庆65岁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免费乘坐主城区公共交通。
福建:11类食品实行“一品一码”追溯管理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实行,11类食品将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
云南:实施人才新政吸引全球高端人才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部署,云南将于3月1日起全面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 今后,符合条件的外国高端人才,将可获发5—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人才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将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