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主题是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受邀来到记者会现场。 刘贵祥介绍,裁判文书执行难的问题由来已久。上世纪80年代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案件井喷式的增长,使一些执行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执行难的问题这些年来长期存在,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影响了我们的司法公信力。因此,解决执行难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殷切期望。 刘贵祥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的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最高法在2016年3月提出,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刘贵祥说,这三年来,我们针对执行难的成因复杂,构建了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也就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齐抓共管,奠定了解决执行难的前所未有的社会基础。 “我们清理了一大批历史性的积案。执行难由来已久,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有大量的案件沉淀下来没有及时解决。”刘贵祥说,通过对历史性案件的清理,还了执行程序中的历史性旧账,卸下了这种历史包袱,为下一步解决执行难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刘贵祥介绍,最高法大力推进了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破解执行中的四大难题: 第一难题是查人找物难问题。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覆盖全国的财产形式,四级法院的干警都能够统一使用用的网络化的财产查控系统,将各种财产形式“一网打尽”; 第二个难题是打击规避执行难、逃避执行难的难题。隐匿转移财产是执行工作的一个大难题。因此我们推进的信用承接体系,出台实行名单制度,构建联合信用承接的机制,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人人喊打这样的局面; 第三个难题是管理上的难题。我们建立了“一竿子插到底”、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和流程结转管理平台,把所有案件从立案开始一直到办结,所有案件办理的节点都在四级法院的监控之下。过去执行不规范这种现象,通过这种办法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和改进。 最后一个难题就是财产变现。执行工作中,需要把财物变成现金支付给当事人。在过去传统的拍卖受时间所限、范围所限,甚至出现权力寻租、暗箱操作。于是我们推出网络化的拍卖和网络化评估系统,使拍卖的成交率、溢价率大幅度的提高,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佣金,因为这种网拍是不收佣金的。这几年光给当事人节约的佣金是205亿。 “这四大难题的破解,我认为是这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个重大变化,机制性的变化,模式性的变化。”刘贵祥说,近年各级法院在规范执行工作方面了发生了重大变化。 “过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问题,还有我们的执行作风不端、执行纪律不严,这些现象使我们必须下决心予以解决。”刘贵祥说,解决这些问题实行“两手抓”,一手是打造信息化的数据铁笼,一手打造制度铁笼——这几年制定了五十多个执行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严格约束执行权的运行,控制执行权的滥用,划定高压线,整肃执行纪律,整肃执行作风。 刘贵祥介绍,近几年从执行岗位调离各种违纪违法人员五十多人,处置了几百人“实际上我们下大力气清楚害群之马”。 “这三年我们执行案款,也就是装到当事人口袋里的真金白银4.4万亿,同比增加了71.2%。”刘贵祥说,由于执行环境的变化,当事人的制度履行率也在提高。2016年、2017年、2018年这三年对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自动履行率,提高了十个百分点左右。 刘贵祥还透露,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评估中,合同执行指标这一项,我国在评估中位列全球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