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真生活消费网讯 简真)8月25日,本网接到一位病患身故亲人贾雪粉的投诉信,信中说:8月21日上午,其母亲在家坐凳子时不慎跌倒,我和弟媳郭念利一起将她送到就近的门诊部就诊,医生诊断为股骨颈骨折,建议到县医院治疗。当天下午,我们带她到嵩县人民医院住院部6楼骨科,交由主治医生刘超帅诊治,随后经各方会诊,医院决定于8月24日进行手术治疗,并签订手术确认书。 8月23日晚11时50分左右,母亲感到伤口疼痛,我找到值班医生,值班医生开具医药单,让我到药房取药,取回药后赶紧交给值班护士,母亲在注射药物后不到十分钟,就出现休克,经值班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家人怀着悲痛的心情向医院询问原因,医院以老人身体不好应付,我们又向医院索要病例材料,院方拒不提供。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我母亲不幸死亡。嵩县人民医院拒绝家属查看病例并未做出合理死亡原因解释,现在母亲遗体位于嵩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好好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我们家属要求对整个医疗过程进行全面调查,追究有关人员存在的过错行为,给家属一个公正交待。本网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