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二孩时代的来临,男性假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近日提交审议,草案中首次提出男性共同育儿假,鼓励单位给男性多放5天假回家带孩子。也就是说,在目前江苏男性享有15天护理假的基础上,再增加5天假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男性共同育儿假有一定现实必要性,但目前通常意义上的陪产假“落地”尚且面临困难,江苏省这一草案里提及的增加5天假期能否推广? 长时间请假影响公司业务 记者注意到,此前,一些地方也设立了陪产假,通常为15天。 以北京市为例,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提到,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 4个月前,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的陆敏成为母亲。陆敏的先生在一家大型保险公司上班,业务繁忙,加班是家常便饭。 “我生孩子的时候,我先生加上双休一共休息了五天,而且我先生向单位申请的是事假,并非男性陪产假。”陆敏说。 陆敏的先生所在的公司一直以来都没有男性请15天陪产假的先例,这基本上已经成为公司默认的“传统”。 “他在保险公司上班,平时就忙得脚不沾地,休年假时都得加班,他们公司所有人都没有请过15天这么长时间的假。半个月的时间,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太大了,领导肯定不会允许的。”陆敏说。 陆敏有产假6个月,加上晚婚假1个月,一共有7个月。在这7个月的时间里,几乎就是陆敏和保姆共同照顾孩子。 “当妈妈的第一个月最辛苦了,我年纪大吃不了苦,先生又请不了假帮我,于是直接住到月子中心里去了,当时花了将近8万元。月子中心确实太贵,但是我先生太忙也没别的办法。”陆敏说。 其实,陆敏在生孩子之前也知道男性陪产假的存在,但是并没有让丈夫向公司争取。“五六天和半个月也没差多少,再说本来他就帮不上什么忙,还不得事事都靠我。他要是一直在家没准我俩还拌嘴。最重要的是,和上班挣钱比起来,请假照顾孩子得不偿失。”陆敏说。 如果要第二个孩子,陆敏又该如何应对? “如果有共同育儿假还是很有意义的。到那个时候,我还是希望我先生的假期能更长一点,因为二孩的生育压力更大了。”陆敏对记者说。 企业主管自身更容易请假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宋瑞是一家建筑公司的部门主管,他和妻子正计划要宝宝。宋瑞在公司里的职位已经处于管理层,相对于普通员工“不敢请假”来说,宋瑞在这方面并没有太多担忧。 “我肯定会申请陪产假。15天虽然不算特别长,但是在我太太刚刚生产完比较虚弱的那几天里,我能时时陪在她身边,哪怕端个茶倒个水,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作用。”宋瑞说,“我自然希望男性陪产假能更长一些,如果有共同育儿假就更好了。就算法律规定了只有一天,我也会尽我所能去请假,给妻子减轻负担。” 当记者问宋瑞是否雇请月嫂时,宋瑞说,“我觉得月嫂只是在生活细节上照顾我的妻子,我自己的作用更多是在心灵关怀上。月嫂怎么能代替丈夫呢?何况,新生儿成长和变化速度最快,能亲眼见证是很好的事情”。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郑先生是北京一所高校的教师,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小儿子刚刚半岁。郑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教师这份工作的特殊性,具有比其他职业更长时间的假期——寒暑假,所以他和太太会有计划地让宝宝降生在寒暑假。 “寒暑假就算是共同育儿假吧,留给我的时间很充足。如果像其他职业的上班族一样,只有一两周,那情况可能会困难很多。因为有寒暑假的原因,我和其他教师,绝大多数都会优先选择寒暑假生孩子,所以基本上不会主动向学校申请陪产假或者共同育儿假,而且自己也不清楚应该有多少天假。”郑先生说。 管理者不愿男性请陪产假 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并非意识不到陪产假或者共同育儿假的必要性,但是也有难处。 曹振是北京一家房地产销售公司的门店经理,他的女儿刚满1岁。他告诉记者,当一个家庭选择生育第二个孩子时,应当适当增加男性员工的陪产假天数,比如在原来的时长上延长一段时间。因为照看两个孩子要比照看一个孩子的压力大多了。 曹振进一步向记者分析说,对于私营企业主来说,有没有陪产假期这个问题不大受制于企业管理的压力,反而更多取决于企业主自身。目前一些私企流行职业经理人,如果说职业经理人也算企业管理者的话,那他本质上还是企业的员工,仍然要接受业绩考核制度和考勤制度的约束,并不是单纯的企业主,并不能随意地给自己或者手下员工放假,所以并非所有企业管理者都能决定自己或者手下员工的假期。 男性陪产假和企业绩效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 “从公司的日常运作来看,普通员工和企业主之间存在一个很大的矛盾。站在企业主的角度考虑,肯定希望员工的工作时间越长越好,能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员工的假期多,企业承担的成本就多。从目前来说,大部分企业的员工还是以男性为主,女性员工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性员工的假期增多,相当于一个企业每年增加5%左右的用工成本。私营企业主当然希望尽可能节约开支,追求更多利润。老板想要省钱,员工想要多放假,这就是矛盾根源。”曹振说。 尽管曹振属于管理层,但他依然建议站在普通员工的角度考虑,将男性陪产假或者共同育儿假上升至法律层面很有必要。有些企业管理者其实没有那么高的思想觉悟,会主动给员工放陪产假,如果法律有明文规定,管理者就只能遵从。普通上班族的数量肯定是多过管理者人数的,所以应该尊重多数人的利益。 同样作为管理者的宋瑞也告诉记者,无论是在国企还是私企,尤其是小单位、小公司,很多职位都是专岗专职。女员工休产假实属不得已而为之,男性再休陪产假,公司的运作很可能就断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去顶替那个环节。 “所以一般最后都是公司给一些加班补助,男员工请几天事假代替陪产假,双方各退一步。”宋瑞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