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人在庭审现场。公诉人指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但可从轻处罚。 2008年,吴敏(化名)被诊断为宫颈癌。2017年5月23日,病情进入晚期后,吴敏服草甘膦自杀未果。此后她多次联系朋友徐红伟,求他开车把自己撞死,其丈夫王斌也承诺,事后绝不会找徐红伟麻烦。 2017年6月15日,徐红伟在约定好的地点,开车撞向吴敏,并二次碾轧。当晚,吴敏被送往句容市人民医院救治,但她不配合治疗,两天后,她主动要求出院。6月19日凌晨死于家中。案发后,徐红伟和王斌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不堪折磨 患癌女子萌生自杀念头 吴敏的丈夫王斌今年52岁,小学文化程度。据其介绍,她跟吴敏结婚已经30余年,夫妻感情很好。2008年,吴敏被查出患宫颈癌,此后,她便带妻子到江苏市肿瘤医院治疗。2014年3月份,因吴敏宫颈癌扩散严重,开始进行频繁化疗。王斌称,由于身体“疼得吃不消”,妻子萌生自杀念头。 吴敏第一次自杀,是在2017年5月份,“在家喝了农药,后来救好了。”王斌回忆,从那以后,吴敏的身体状况变得更差。当年5月下旬,她联系到朋友徐红伟,希望对方开车把她撞死,早日解脱。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吴敏生前写的陈述书。吴敏在陈述书中表示,病情进入晚期后,“实在是痛苦得不得了,才想找个人开车把自己撞死。”吴敏和徐红伟是朋友,两人相识10多年。吴敏觉得他心肠好、老实,就想让他帮这个忙。于是,自杀未果后,她便打电话给徐红伟,说了这个想法。 一开始,徐红伟并没有答应,他在庭审现场称,之后吴敏“一天打一个电话”,求他帮忙,其丈夫王斌也表示,绝对不会追究他任何责任。2017年6月15日,吴敏再次给他打电话时,他才答应。 徐红伟解释,自己心一软,便犯了糊涂。 碰撞后进行二次碾轧. 据王斌介绍,6月15日当天,吴敏和徐红伟约定好时间地点后,吴敏便独自一人出门。 庭审现场,徐红伟称,在句容市致远路上,他和吴敏碰头。向吴敏确定其家人不会找他麻烦后,徐红伟开车撞向吴敏。事后徐红伟报警,称出了交通事故。发现吴敏仍没有死,徐红伟开车进行二次碾轧。 据徐红伟介绍,当天王斌也曾打电话给他,说让其下手“狠一些”。王斌证实称,当天他告诉徐红伟,“下手狠一些,不要弄得半死半活的。” 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晚9时许,徐红伟驾车到达事发路段时,吴敏行动缓慢地走在路上。徐红伟开车撞了上去,随后下车打了个电话,接着回到了车上,将车辆向后倒退约20米,再次从吴敏的身体上碾轧过去。 法医鉴定撞击损伤为轻伤二级 事发当天,吴敏被送往句容市人民医院救治。该院吴医生介绍,吴敏送到医院的时候,腔腹积液严重,宫颈癌扩散严重。病人家属拒绝手术,吴敏抗拒治疗,要求出院。但由于涉及交通事故,交警不让出院,随后转到重症监护室。 吴医生介绍,6月17日下午,吴敏病情恶化,病人家属要求放弃治疗,便自行联系车辆回家。两天后,吴敏在家中去世。 经句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吴敏系宫颈癌术后转移至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车辆撞击所致损伤对其死亡进程稍有影响;其被车辆撞击所致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徐红伟、王斌被查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取得了吴敏近亲属的谅解。 ■ 追访 公诉人:两人行为侵犯被害人生命权 庭审现场,公诉人提出,吴敏的陈述、被告人供述、尸体检验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来源合法、真实,各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本案被告人徐红伟、王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 公诉人指出,徐红伟、王斌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虽然两人是在吴敏多次请求下,才帮助她结束生命,目的是帮助其解脱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压力和痛苦,但还是与我国的现行法律不相容,两人的行为明显侵犯了被害人吴敏的生命权利,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从轻处罚,建议判处2至3年有期徒刑;王斌建议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 徐红伟辩解称,自己是小学文化程度,不懂法律。对于故意杀人罪名,其表示认罪,对于量刑也没有意见。王斌辩解称,作为丈夫,其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缺乏法律意识,希望法庭考虑其家庭实际情况,减轻处罚。 考虑到案情重大,该案件将继续审理,法庭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