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江南皮革厂倒闭"尾声:登报找债主处置最后资产 8月8日《温州晚报》12版的公告称,面向的公告人系(2011)温龙商破字第1号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债权人。《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再次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12日经债权人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7月18日经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11)温龙商破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对该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二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
公告称,二次分配将于2018年8月10日开始实施,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最后分配的破产财产分配额为人民币6338292.36元,参与分配均为普通债权,债权总额为234033691.5元。对二次分配中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这意味着,即便在《江南皮革厂倒闭了》网络神曲爆红期间,"厂长跑路"的"江南皮革厂"仍在依照法定破产程序,将剩余资产用以偿还债务。 事件起因>> 公司法人突然消失,工人工资妥善发放 "江南皮革厂"全称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2002年在温州设立,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投资方为温州江南控股集团,董事长黄作兴,做阀门起家。投产后,江南控股集团占皮革厂50%股份,黄作兴将工厂交给其侄子黄鹤管理经营。黄鹤拥有工厂10%股份,系法人代表。 资料显示,投产开始,江南皮革有限公司一直经营良好,一度成为当地知名皮革企业。2010年实现销售额3.41亿元,利润3425万元。当年还在台州临海开了新厂,两家工厂的产值合计达5亿。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生意最为红火的时候,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也从未生产过成品皮包,其主营项目为PU合成革制造,合成革原料销售。
良好的经营状况持续到2011年厂长黄鹤跑路。在一些媒体上,黄鹤被称为"温州跑路老板第一人"。 至于黄鹤跑路的原因,坊间传言是他欠了巨额赌债无法偿还。因其人至今下落不明,这至今仍是个谜。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据钱江晚报报道,之后,黄作兴给侄子还掉了部分债务。当时,黄作兴一共拿出了近1.3亿元,偿还了工厂的担保款和工人工资。江南皮革厂随之破产清算,这个曾经的温州品牌不复存在。
记者从温州有关部门获悉,在债务偿还期间,当地相关部门主动参与了对接协调,确保员工工资妥善发放。因处置得当,温州从未出现黄鹤跑路后员工拿产品抵工资的情况。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温州,"黄鹤跑路"的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之后进入破产清算,这也仅仅是一起普通的企业破产事件。 火遍全国>> 三无产品借"神曲"上位,温商集体维权 黄鹤一去不复返,他的传说却仍在江湖流传。2013年,失踪两年多的"江南皮革厂厂长黄鹤"突然成了地摊上大红人。 当时,全国多地卖皮包的地摊商家都在循环播放一段黄鹤携巨款带人跑路的录音招揽生意。 该词最早的使用者已不可考,但可以确定的是,黄鹤大红之后,一些卖假皮具的不法商贩将其作为了一次商机,并逐渐将其变成了一种地摊销售模式,从最早的一辆推车、一两张大海报开始,慢慢升级为录音版、配乐版,"黄鹤的小姨子"等内容也是后来凭空加进去的。 因为广告词过于直白刺激,很多市民在经过时,往往会停下脚步看一看地摊上的皮包,向老板打听黄鹤跑路的事是不是真的。而这些摊位上售卖的皮包牌子很杂,丝毫看不到"江南皮革"有关字样,也没有包装、质量卡等,几乎是三无产品。
后来,该曲通过网络传播不断被重新演绎,逐渐成为了现在网友耳熟能详的网络神曲《江南皮革厂倒闭了》。无节制的诋毁和山寨品泛滥,激怒了温州商人群体,面对污名化,温商们决定为自己"正名"。 澎湃新闻查询公开报道发现,2013年10月中旬开始,数百名四川温商在四川温州商会的支持下集体维权,收集证据并向当地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举报,要求打击以"黄鹤录音"诋毁温商方式叫卖商品的行为。对此,相关地区政府部门进行了多次联合执法,并查获多名用"黄鹤录音"叫卖的商贩。经工商部门摸排查证,这些摊贩与"黄鹤"毫无关系,录音只是推销手段,所售皮具也非温州产品,均为从当地进货商批发的"三无"产品。因销售"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相关商贩先后被执法机关给予了行政处罚。 倒闭真相>> 老板借巨款后携妻失联已7年
公开信息显示,黄鹤出生于1974年。28岁那年,他出资158万认购了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约10%的股份,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之一。8年后,他与别人合资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持股比例为62%,是新公司的实控人。 这两家公司名字均包含"江南皮革厂",却相互独立,且注册地、注册时间、主营业务均不相同。 2010年7月20日,温州江南皮革厂和中国光大银行签订授信协议,共贷款3000万元。温州市宏得利树脂有限公司(简称"宏得利公司")、临海江南皮革厂、黄鹤三方作为连带共同保证人,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然而,温州江南皮革厂未能如约还款。2011年6月,宏得利公司向银行代偿了3000万借款及23万的利息。几年后,两家江南皮革厂作为一、二被告同时被宏得利公司起诉,被要求承担相应赔款责任。 温州国信贸易有限公司是黄鹤妻子邵某的公司。这家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营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等。邵某持有公司52%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1年4月,黄鹤和妻子邵某一起失联,该公司也随之停业。 失联前,黄鹤多次以公司或个人的名义与银行签订授信协议,除了上文提及的光大银行外,黄鹤还与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市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等机构存在借款纠纷,不仅贷款金额巨大,贷款手法也如出一辙。
失联前半个月,黄鹤夫妇还曾利用名下公司从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简称"深发行温州分行")获取500万贷款,被知情人质疑是涉嫌"贷款诈骗"。 2011年3月15日,温州国信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温州国信贸易")与深发行温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1亿元,授信期1年。而温州江南皮革厂、黄鹤夫妇、其朋友叶某等四方是担保人,担保债务的履行。 2011年3月18日,深发行温州分行向邵某所在公司发放了500万元贷款。四天后,银行接到委托,将这笔钱转到了温州江南皮革厂的账户。 2011年4月初,黄鹤夫妇逃逸失联。此后,温州国信贸易也随之停业,深发行温州分行紧急发出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随后,因无法追回欠款,其将四方担保人都告上了法庭。 南都记者注意到,叶某在法庭上辩称,2011年初,黄鹤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随后与妻子邵某合谋骗取银行贷款,所骗款项也由黄鹤非法占有。因此,他主张此案为"合同诈骗"而非"借款纠纷",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不过,这一说法因"缺乏证据,理由不足"没有受到法院支持。 2012年7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四方担保人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3年11月,应深发行温州分行申请,叶某名下三套房产也一辆客车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查封。 新闻拓展>> 老板不付员工工资玩失联 被判坐牢7个月
日前,永川法院以被告人郭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07年8月16日,被告人郭某与候某共同出资成立重庆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郭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4月至6月期间,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短缺,拖欠被害人王某某、文某等8名公司员工劳动报酬共计124 967元(其中王某某2014年至2015年6月的劳动报酬53206元,文某、王某、李某、赵某、周某2015年4、5、6月的劳动报酬15902元、25712元、5469元、3203元、9664元,陈某2015年4、5月的劳动报酬10773,宋某2015年5、6月的劳动报酬1038元)。同8月,该公司停止经营。之后,郭某离开重庆市永川区并改变联系方式,以此逃避支付该公司拖欠的劳动报酬。
2015年12月1日重庆市永川区人社局对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立案调查,并先后于2016年5月3日、5月18日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均因该公司停止经营、郭某不在居住地,且其近亲属拒绝代收,而将通知书张贴于郭某居住地门外。同年5月10日、5月20日重庆市永川区人社局先后两次向郭某发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要求郭某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王某某、文某等人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两份支付通知书因该公司停止经营、郭某不在居住地而均张贴于郭某居住地门外。被告人郭某得知上述情况后,也均未予理睬。2016年 6月3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决定对该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同月20日,被告人郭某主动投案并承诺在2016年7月10日前全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同年7月20日,在该公司仍未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情况下,郭某再次以改变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的手段逃匿。 2018年4月26日,被告人郭某再次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诉讼过程中,被告人郭某取得了被害人王某某、周某的谅解。 如何维权>> 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应如何维权
按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另外,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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