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再审改判金哲宏无罪,随后,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均发消息通报了案件的审理结果,法院同时表示,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吉林高院今天通报了案件再审的程序,以及法院再审查明女青年李某遇害的事实。 法院同时认为,原判认定金哲宏犯故意杀人罪的主要依据是金哲宏的有罪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但是,综观全案,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原审被告人金哲宏作案的相关证据,金哲宏的作案时间、作案工具和作案动机不能确认;被害人死亡时间不能确认;金哲宏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链条,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吉林高院通报称,宣判后,合议庭向原审被告人及其代理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出席公开宣判的检察人员送达了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作了释明。据悉,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