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印发《关于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在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实行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 该制度是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经警示告诫、说服教育,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立即纠正或在约定时间内及时纠正,不再予以行政处罚的柔性执法制度。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执法事项清单》内容,结合杭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情况,确定在杭州市实施其中十五项内容,主要涉及道路运输、工程建设领域。 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是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裁量权、改善执法环境、提升交通执法形象的有益探索;是避免和减少执法冲突,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积极举措。通过实施该制度,主要引导当事人自律守法意识,营造浓厚法治交通氛围,护航交通强国建设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