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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2130 次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8月25日下午2点,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客户猝死健身房案。原告是周小姐的家属,被告是该健身房,家属认为在场的教练没有及时救护,健身房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索赔100万元。
5月18日晚上,杭州九堡某健身馆发生一起悲剧,32岁的周小姐笑眯眯地来到健身房,上了跑步机,才跑了2分多钟,突然倒地,再也没有起来。据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负责人说,这应该是杭州有健身房这十多年来发生的第一起顾客猝死事件。
根据事发监控路线显示,当晚18:21,周小姐上了跑步机,私人教练跟她说了几句,就走开了,周小姐开始快走。
18:23,周小姐突然手捂着胸口,另一个手伸过去关了跑步机,即刻人就倒下了。
旁边也有客人在跑步,也有教练,五六个人冲过去。这时候还能清晰地看到周小姐双手抱胸,身体剧烈起伏,这样子持续了大约有5分钟,后来双手慢慢垂了下来……在这个过程中,有教练两次打电话叫救护车,医生诊断是心源性猝死。
原告方告的点主要是健身房在周小姐的黄金抢救时间段里,健身房“不作为”。健身房方面应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一共将近200万,健身房承担50%,也就是100万元。健身房方面说他们在第一时间就积极抢救,人放平,脚垫高,准备了葡萄糖水,又马上打120,接下来就是按照120的专业指导做。所以,健身房方面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不过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死者家属5万元。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