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晚会就曝光多家造假企业。山东枣庄的“山寨食品”生产企业又引发关注。一些标注为“核桃花生露”的饮料,虽然在包装上尽量模仿市场上的名牌产品,但是原料中几乎没有一点核桃和花生,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食品添加剂。
借助品牌声誉 以假乱真
露露、六个核桃、旺仔牛奶等知名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多年形成的品牌效应。正因为如此,很多的山寨货借助品牌声誉,效仿外包装,以假乱真,以此获取经济利益。
据报道,山东省枣庄市多家企业大量山寨核桃露、核桃花生饮料、杏仁露等市面上流行的饮品,有的甚至连包装设计也一并模仿。
他们主打农村市场,却是鱼目混珠、滥竽充数,让人防不胜防。晚会中曝光的金顺袁食品有限公司,只是山东枣庄众多食(造)品(假)加工厂中的一家。
金顺源生产的核桃花生饮料,并没有添加核桃,也没有添加花生,但外包装写着花生核桃,还印着花生核桃的图片。
除此以外,市面上还有很多山寨食品数不胜数。
旺仔牛奶糖vs特浓牛奶糖,你以为你换了发型我就不认识你了?
“奥利奥” vs “粤利粤”、“粤利傲”……说好的创新呢?怎么连广告词都不改:“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
“脉动” vs “冰动、激动、咏动”。这四款饮料的造型完全一样,只是在包装上略有区别。
“呀!土豆” VS “啊!土豆”,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啊?
“好多鱼”VS“好味鱼”,小朋友们千万别上当。
山寨食品与正版食品的名字和包装,有时只是一字之差,而营养价值却相差千里。这不仅侵害了正版食品的品牌声誉,还伤了消费者的心。
造假产业链不是现代人的发明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这种江湖并不是身不由己,而是为了获取商业利益坑蒙拐骗。食品造假,古已有之。中国历史上,有两个时期假货最多,一个是北宋末年,一个是明朝万历年间。北宋末年,王应麟在《困学纪闻》中记述,“今市中货物奸伪,无过于汴京。”
而国外也不列外。英国历史学家、食品作家比·威尔逊,用自己丰富的历史知识打破了我们对旧时代的单相思,她说:“如果说人类的历史上真有什么真金白银的时代,少说也得是八百年前的事儿,坑蒙拐骗的历史恐怕要比实实在在的日子长得多,食品行业制假售假的行为自古有之。”
1、1820年代英国食品掺假:贪欲压倒了一切,赚钱比同胞生命重要
1820年,现代西方世界首次针对食品中添加有毒物质或添加剂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而这正是由于一本小册子的面世——《论食品掺假和厨房毒物》。由德裔化学家弗雷德里克·阿库姆撰写。在阿库姆笔下,1820年的英国是一个令人激动但又充满恐怖的地方。在这里,只要你开价,就没有买不到的东西——就连刚生下来、颤颤巍巍还不会走路的小牛犊都买得到。糕点商们买下它们再制成“仿鲜甲鱼汤”。原材料价格总是被尽可能地压到最低,这必然导致掺假。
1810年左右,阿库姆在伦敦演讲
2、战争时期的假冒和假想食品:本以为是暂时的,后来却成了常态
一战爆发后不久,英国海军实施经济封锁,切断了德国的海上供应,导致德国本土陷入广泛的饥荒。在基本供给极度短缺的情况下,德国只能被迫自创新型食物。他们用玉米和马铃薯制成所谓“鸡蛋”,所谓“羊排”其实就是大米,“牛排”则是由菠菜、马铃薯、坚果和“鸡蛋代替品”制成的。不同的替代品有组合成为新的替代品。在柏林,就连香味袭人的咖啡也换成了人工咖啡。战争初期的咖啡(原本通常由莴苣根和甜菜混合而成)由烤坚果加煤焦油调味而成。后来,由于造价过高,又转而用烤制的山毛榉坚果和橡果制造。但是没过多久,在1916年到1917年冬天,所有剩余的橡果都用来喂猪,而所谓咖啡也改用胡萝卜和芜菁替代。
在世界大战结束之后,英国公众不仅没有放弃加工食品和食物替代品,相反却更加依赖这些东西。到了20世纪60年代,一个出售新鲜水果的乡村小店甚至立了这样一个招牌:“可口的甜梨,跟罐装梨一样美味。”
山寨货为何得不到根除?
当今社会山寨食品曝光也并非第一次,但却屡禁不止。山寨货为何如此猖狂?
1、利润惊人,生产商毫无人情味
某公司 “生产酷似红牛的饮料——金罐包装、包装图案为一只格斗的公牛
据“3·15”晚会报道,自称来自英国红牛授权的功能饮料,甚至还是爱奇艺体育的合作伙伴。据称,某公司这款饮料在四川、重庆、河南等全国重要城市做到了1亿元的销售。
山寨产品能够销售的原因不仅是有些消费者被欺骗、有些消费者图便宜,更重要的因素是暴利使其得到了部分经销商的青睐。比如,小瓶山寨营养快线每箱15瓶,售价50元,1瓶单价4元,一个月能卖上千箱。这种山寨营养快线从批发商那里拿货价是每箱22元,即每瓶山寨营养快线经销商所获利润2.5元。这样算,利润是相当可观的。
2、成本低,侵权行为难根除
超凡股份合伙人、超凡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唐有龙表示,有些山寨、仿冒产品的销售属于突击性质,在过年及节假日市场监管人员不足时,假货大量出现;上班时间一到,这些产品又全都消失不见了。假冒产品制造成本低且转移迅速,产品量又不大,就是赚快钱。在这种情况下,打假难度大,不容易根治。
同时,他还表示,从被侵权企业的角度来考虑,提起诉讼首先是希望停止这种侵权行为,对于索赔金额,具体要看对方的销量。此外,还要考虑到诉讼成本,“很多侵权行为往往来自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因此被侵权企业难免应接不暇,出于成本考虑不会逐一起诉。”
3、钻法律空子,应加强监管
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网站上,“康帅博”、“周住”、“白事可乐”等产品都没有通过商标注册,有的连生产厂家都找不到。除这些违法厂家之外,记者发现还有一些山寨品是经过了注册的,如山寨的营养快线,注册类别为豆奶或牛奶替代品,实际生产的就是牛奶,只在标签上标名为豆奶。而用类似手法注册的山寨产品还有很多。针对这种情况,专家表示,这主要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有一些与知名品牌生产同样产品的山寨厂家,使用类似名称,目前都可进行注册。工商部门应该加强监管,法律应逐步完善,使这种山寨行为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