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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58次列车又见"霸座大爷"列车长劝说1小时无效

发布时间:   浏览: 2130 次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9月20日晚,K158次列车上,在郑州读大三的乔同学乘车去鹤壁。火车上一位大爷买的是无座票,却占了她的座:"拍吧拍吧。"两个小时的车程,列车长劝了他一小时仍无效。最终,同车厢的一名男乘客看不下去把大爷拽起。(来源:人民日报)

早前报道》》

霸座现象频现 "高铁三霸"出道

继"霸座男"、"霸座女"后又来了"霸座婶",网友戏称"高铁三霸"出道。如今,霸座竟成为通向网红人生的一条捷径了。

"霸座男"

"霸座女"

"霸座婶"

关注焦点》》

铁路霸座屡现 乘警为啥不现场强制执法带离霸座者?

对于铁路乘客霸座的情况,广州铁路局工作人员表示,铁路部门遇到这种情况也很烦恼,因为如果霸座的乘客不听劝解、坚持不对号入座,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你能拿他怎么办呢?你能把他拉开吗?你一拉他,他要往地上一躺,你怎么办?"

当霸座乘客不听列车长劝解,为何不让乘警采取强制措施处置?对此,广州铁路局工作人员称,目前,只有长途列车才会配备乘警,短途列车一般没有乘警,"而且乘警也不好执法,在强制带离霸座乘客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反抗激烈,因为列车内的空间相对狭小,很容易对其他旅客造成伤害"。据一位乘警称,目前,很多短途高铁已经不再配备乘警,改为安全员,而安全员没有执法权,遇到类似强行占座的事,也只能求助下一站的铁路派出所。

实际上,占座行为相当于侵犯了其他乘客的正当权益,经劝解无果,应当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霸座者不经劝解,抗拒执行,完全可以按照程序处以行政拘留等更严厉的处罚。一些基层民警因为担心霸座者反抗,更多是害怕执法之后被人不当上传网络而引发麻烦。但这些不应该成为回避执法的理由,一次教科书式的有效执法不仅可以震慑霸座者,同时也是一堂普法教育课。(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新闻拓展》》

限乘火车180天是否处罚过轻?

最近,多起高铁霸座事件在被曝光后引发关注。8月21日在G334次列车霸座的男乘客和9月19日在G6078次列车霸座的女乘客均被处200元治安处罚,并被铁路部门纳入铁路“黑名单”,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乘车。但有部分网友认为,霸座行为屡禁不止,主要因为惩罚力度不够,达不到惩戒、警示的效果。

对此,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称,在惩罚霸座的乘客时,也应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乘客因霸座被处治安处罚200元并被限制乘坐火车180天,如果以后不再犯此类错误,就对个人起到了教育、惩戒的作用。“如果想以一个孤立事件,比如对高铁霸座的行为加强惩处,希望使得全民提高素质,其他人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这是不现实的。每一位乘客买了车票就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这种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各行各业都需要有‘尊重法权’的意识,并对类似的侵犯法权的违规行为配以相应的惩处措施,这样才可能对全社会起到惩戒作用。”

此外,陈艳艳也表示,对于霸座的乘客而言,其霸座的成本并非只是治安处罚200元和限制乘坐火车180天,媒体曝光和社会舆论也会对其造成压力,起到监督的作用,减少铁路乘客的违规、不文明行为。“但舆论监督也应该适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来源:北京青年报)

聚焦评论》》

媒体评高铁又现"霸座女":处置不能总在下车后

乘坐高铁霸占他人座位拒不让座的"霸座"行为,不只是违反了乘车文明,更有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高铁"霸座男"孙某还没走远,又来了一位高铁"霸座女"。不管是乘坐普速火车,还是乘坐高铁,对号入座,这是乘车的基本规则。乘坐高铁霸占他人座位拒不让座的"霸座"行为,不只是违反了乘车文明,属于不道德的行为,更有可能违反了法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的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高铁"霸座男"孙某被给予治安罚款200元,并被列入铁路乘客"黑名单"的法律依据所在。
但是,作为普通乘客,我们需要问的是,为什么每一次面对"霸座男"、"霸座女"霸占其他乘客座位的事件,高铁运营部门、列车乘警都没有当场给予有效的处置,除了进行苦口婆心的文明劝说之外,任由"霸座男"、"霸座女"我行我素?从这个角度来说,面对层出不穷的"霸座者",若车上有列车乘警,那么在除了耐心劝说之外,对一些不听劝告、情节恶劣的乘客也应当场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只有提高他们的"霸座"成本,才能有效遏制这种霸座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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