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记者 汤传社稷)近日,本报接到杞县裴村店乡吕东村群众反映:该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高得离谱,电费收缴管理混乱。为此,记者前往采访。
3月18日下午,记者在吕东村农田旁,看到一根电线杆上挂着一块写有“国家电网”字样的电表,电线杆一侧是一眼机井。一位村民说,电线杆上的电表是供电公司安装的,村民浇地用电时还要再接一块电表挂到电线上,农电工按照临时挂上去的电表计量收费。
群众反映,从去年开始,该村农民家庭都先后更换了新电表,照明用电价格0.56元/度,自己到供电公司营业厅去交费,先交费后用电,这一块很少有纠纷。但农业生产用电这一块,还是由村里农电工收费,价格高出国家标准很多,管理比较混乱。
群众说,长期以来,该村农业生产用电收费很高,价格从每度电1.1元到1.5元不等,而国家规定的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则是每度0.48元。农户浇一亩地大约用10度电,每年需浇地4次,一个家庭按照10亩地计算,每年至少多掏三四百元。不仅增加了农民的种粮成本,而且加重了农民负担。农电工按临时接挂的电表读数收费,价格由他说了算,各个村民组和不同个人之间,收费标准也不一样,且收费不出具收据。
村民说,该村农电工长期由现任村支书潘某担任,后来他儿子潘某某也成了农电工。2002年农村电网改造后,他们对另外装表者高价收取装表费,两相表收240元/块,副业表收500元/块,而按有关规定,更换智能电表由供电公司免费提供。
在农村电网改造前,家庭用电常出现被重复收取电费和多收电费的现象。甚至还出现过农电工长期私接副业黑表,并将收费装入个人腰包现象。
一位村民说,他不识字,不会认电表。2017年农电工潘某到他家收费,说两个月用了600多度电,他交给潘某560元后感到有问题,就到乡供电所找余所长。余所长亲自到他家查看,一看电表,显示只用了60多度电。后交涉多次,直到2018年3月,潘某才退还了多收的420元钱。
3月19日上午,在裴村店乡政府,潘某接受了记者采访。
潘某说,已经有六七年没有干农电工的活儿了,收费的事不清楚。因为之前有人浇地用电出了事故,地头上用电这一块供电公司怕承担责任,就不管了,让村里负责。这样,吕东村就请人来管理浇地用电。私接黑表的事,上级已经处理了。
而据村民反映,名义上潘某不再管村里的电了,但他还到各家各户抄表,只是收电费时请别人去收,按天给别人开工资。
3月20日,国网杞县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向本报记者作了说明。
相关负责人说,供电公司是按照端口电表计量收费的,收费严格按国家规定收取,每度电0.4842元。端口以下,到田间浇地用电由村里负责,供电公司不参与。对群众反映的农电工私接黑表问题,国网杞县供电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该公司的说明材料称:潘某在1993年3月至2010年4月任吕东村农电工,2010年4月份后,因身体原因,不再负责吕东村用电管理工作,调至裴村店供电所负责内勤。吕东村耕地约1000亩,因2012年吕东村多处农田灌溉变压器及低压线路被盗,为解决农民浇地问题,经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先后由个人出资购买4台变压器并架设线路,村民同意将购置变压器和架设线路材料、人工费等均摊到电费内,村委会同时委派人员负责农排变压器管理收费。杞县供电公司依照规定与村里管理这些排灌变压器的负责人签订了高压供电合同,对配电变压器总表按国家核定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具体农排电价收费标准,由吕东村委会决定。
2018年10月份前,吕东村公用变压器由潘某之子潘某某负责管理。2018年8月,在审查网络举报件涉及该村用电事项时,在该村共查出不在系统的黑电表四块,涉及的电费已追回,对农电工潘某某给予行政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并将其调离原岗位。
该公司对潘某某处分决定的文件显示,潘某某装黑表私自截留电费26290.8元。
一位村民说,自己做榨油生意,农电工潘某私自给他接上了副业黑表,电费从0.77元/度到0.88/度不等,至今至少用了20万度电,大约20年了,电费都交给了潘某。
另一位村民说,农业生产用电在末端管理上也应纳入供电公司服务范围,不能让便民服务在“最后一公里”变味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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