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3日电 机动车辆保险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险种,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可以做到“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此外,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离改革正式实施仅剩下不到20天的过渡期。全行业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做好改革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