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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柘城远襄镇司洼村宅基地确权数据造假 无处纠偏

发布时间:   浏览: 2130 次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法治纵横网讯  新超)10月18日,本网接到河南省柘城县远襄镇司洼村西组村民邢忠臣的反映信。说,他家的宅基地在确权中被邻居侵占,多次向有关方面反映无人理睬一事。



      邢忠臣在来信中详细说明了他家的宅基地被侵占情况,信中介绍说:他家宅基为南北走向,西边为一条大路,东边与姬某一户人家相邻。姬某仗人多户大强占了他家合法的老宅基地一尺多。为此,他们两家经常发生争吵事件。2003年秋,邢忠臣起诉至柘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了“被告姬某对邢振海(邢忠臣之父)的宅基地使用权停止侵害”的判决。姬答应等空闲时清理一下围墙,把侵占地方还给给邢家。当时,已是隆冬时节,天寒地冻,也确实没法拆除。事情被搁置,之后,姬某没主动清理。后来,一场大雨把姬某强占的宅基地的围墙冲塌,邢忠臣就在自家合法的范围内打上围墙。(柘城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我家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为证)。   
       在国家启动宅基地确权工作后,按说应该据实确权。可姬某却收买他人,把邢忠臣家的宅基硬划到了姬某的宅基地上,导致邢忠臣家的合法宅基被缩水。测绘图纸画的与实际也极不相符,(姬某的宅基地面积实际只有224平方左右,登记表上却是238.05平方)。邢忠臣之妻多次找村干部和测量人员反映无果。  
       针对邢忠臣反映的问题,本网咨询了河南功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玉祥律师,他说:根据《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河南省宅基地确权及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规定: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是县、乡、村三级政府的职责,要做到公平公正,确保不漏下任何一宗土地;《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属调查成果必须完备,做到权属清楚,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河南省宅基地登记确权发证实施细则》第3.3.8.1条:确权测绘图纸上所有数据必须实地勘丈,并现场记录,不得涂改,并注明丈量者是谁,丈量日是那一天;《河南省宅基地登记确权发证实施细则》第3.3.7.2条: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必须做到表、图、实地三者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河南省不动产登记确权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当事人可持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单方面申请不动产登记。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永久的;《河南省不动产登记确权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本细则实施前已颁发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仍合法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本网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
http://www.shurooms.com/a/keji/shuju/1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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