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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长城古遗址府谷县"镇羌堡"遭破坏

发布时间:   浏览: 2130 次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近日,人民网记者在榆林调研期间发现,位于榆林市府谷县的明长城镇羌堡内正在大肆施工,镇羌堡内的道路被开挖得崎岖不平,大风过后,尘土飞扬;镇羌堡部分城墙下堆起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影响文物安全。

镇羌堡作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文物单位施工是否经过省级文物部门许可?当地文物保护部门是否进行日常检查?对此,府谷县文管办回应称,正在实施的工程是集镇上的给排水工程,是当地的民生工程,并未按照程序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

失落的城堡

5月的榆林,春风还有些阴冷。

从空中俯瞰地处毛乌素沙地南缘的榆林,蜿蜒曲折的土长城像巨龙一样盘踞在北国的沙漠里。

这里曾是西夏、鲜卑和匈奴文化的交汇地带,在历史的长河中,随着风沙的腐蚀,蜿蜒的长城没有逃过被破坏的厄运。断壁残垣,破败不堪。

从远处看去,还能看到镇羌堡当年抵御少数民族入侵的雄风。镇羌堡北门外的城门、城墙仍屹立不倒,城墙上残破不堪的青砖仿佛诉说着500多年的浴血战事,边塞呼啸的风声随着残损的长城蜿蜒向北,不绝于耳。

史料记载,榆林明长城主要指明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在原隋长城的基础上修筑的部分,全长880公里,横穿府谷、神木、榆阳、横山、靖边、定边六县区。

位于府谷县新民镇的镇羌堡,始建于明成化二年(1466年),属明长城线上的36堡之一,与据墙堡、据门堡、助马堡共称为塞外四堡,辖长城45里,墩台29座。它是明榆林镇的重要关堡。现墙体外的青砖虽撤,但夯土墙尚存,具有重要的历史科考价值。

镇羌堡内原有纵横通贯东西南北的十字主街两条,小巷若干条,楼铺10座,今大都被毁,仅存鼓楼、古佛楼、城隍庙、三官庙、观音寺、古民居等少数古建筑。

2014年,镇羌堡被列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对象是城墙和堡内的鼓楼、城隍庙、观音寺等4处文物保护点。

走进镇羌堡,街道两边的古建筑破旧不堪,不少古建民居在岁月的侵袭中已经倒塌。这些古建筑大多是北方汉族四合院形式,院子里的建筑因年久失修破败不堪,坍塌的房屋上已经尘封上厚厚的黄土。屹立不倒的门楼在诉说着当年的繁华市井——门楼上的雕梁画栋虽已黯然失色,但是精细的木雕仍显当年工匠的刀工。

60多岁的老刘坐在一处古建筑旁,“以前我们这儿人可多了,现在村子里的年轻人和有能力的村民都搬走了。”他像一名守望者,坚守在这座古老的城堡。

鼓楼位于镇羌堡的中轴线上,将城堡分成了东、西、南、北四条大街。鼓楼旁“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碑由于开挖修路被挪了地方。登上鼓楼,一堆堆杂物、煤炭堆砌在楼顶,杂乱无章。四周环望,镇羌堡内的建筑一览无余,人烟稀少。

整个镇羌堡的道路几乎全部开挖,大风过后,尘土飞扬,几处文物点没有采取任何围挡保护措施。一阵阵装载机的轰鸣声打破了周遭的沉静。就在距离鼓楼不到两米的地方,装载机车斗里装满了水泥,几名工人正在砌墙。

记者在现场看到,水泥泥浆已经污染了鼓楼墙体,鼓楼墙角部分砖块已经脱落,和水泥混在一起,现场杂乱不堪。

工人们似乎对此并不在乎,当记者问及施工为何没有对文物进行围挡保护时,一名砌墙的工人说:“保护文物是政府的事,我们只负责把房盖好。”

记者问: “距离文物不到两米,你们不知道文物保护建设控制范围吗?”

工人回答:“不知道。”

文物保护与民生工程

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开挖是否经过主管单位批准?文物保护部门是否到现场巡查?府谷县文管办对此回复称,这个开挖工程是给集镇上建的给排水工程,是民生工程。

“施工时,文物部门到现场做过指导。挖掘施工肯定对文物有影响,但是我们文物部门一直要求要减少对文物的扰动。”府谷县文管办负责人表示。记者问:“既然是世界文化遗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那施工是否向上级文物部门报批?”

“如果报批的话,这个工程一时半会儿就实施不了了,按照程序应该上报,但是往上报批很费劲的,这个事儿我有责任。”该负责人坦言。

记者问:“施工时为何对文物点没有采取围挡措施?”

“对,说明我们施工还不是很规范,将来施工结束就会给路面上铺上大理石,那样就会好多了。”

记者问:“针对不少倒塌的古建民居是否有修缮计划?”

“民居古建筑不是文物保护单位,也不是我们的保护对象,那些都是私有财产。下一步我们和市上做一个保护规划,关于文物保护这一块将来报省文物局看能否做个修缮。”

记者问:“鼓楼旁正在建设的民房已经影响到文物的安全,文物部门是否知情?”

“这个还不知道,我们完了去实地核查……”

按照当地的规划,镇羌古堡将来要申报国家AAA级景区,打造旅游点。为推进建设,新民镇政府投资480万元进行新民古城排水排污工程。

《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按照要求,该民生工程的施工应当经陕西省文物局批准。实际上,府谷县文物部门并未上报。

那么,进行上报审批是否就“非常麻烦”?记者查询得知,陕西省文物局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需要20个工作日,需要提供施工方案、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保护文物安全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等资料。

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一旦破坏将无法还原。保护长城不仅仅是保护长城主体,更应该对周边环境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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