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31日电 近年来,共享单车已成为广受群众欢迎的新型社会公共交通工具,对缓解市民出行难题起到了很好作用。但是,随之也出现了共享单车被人为损毁、占有、倒卖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有效维护群众出行便利和共享单车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车辆被损毁、侵占、盗窃等不法行为,北京市公安局严厉打击侵害共享单车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中,北京市公安局加强研究,统一规范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办理标准。同时,将打击侵害共享单车违法犯罪行为列为全市打击防范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督促局属各单位高度关注此类警情,对本部门、辖区出现涉及共享单车的警情及时核查、受案、侦办。2019年以来,全局在打击涉及共享单车违法犯罪行为行动中共抓获2600余人,打掉团伙10个。
此外,在加强打击整治力度基础上,北京市公安局还协调市交通委等职能部门,以及在京部分共享单车企业,召开了打击侵害共享单车违法犯罪活动研讨会,结合日常打击工作实际,就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升车辆防盗手段、配合做好取证、规范车辆停放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共享单车违法犯罪的行为,同时配合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车辆管理、人防和技防保障,从源头减少相关案件的发生。
打击侵害共享单车违法犯罪活动典型案例
1.2019年6月,海淀分局香山派出所在辖区某工地宿舍将违法行为人梁某某、王某某等7人抓获。经审查,2019年5月以来,梁某某、王某某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共享单车私藏住处、占为己用,后该7人分别被海淀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2.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柳某某在朝阳区高碑店乡通惠河南岸,通惠河南街四惠中医院附近,将路边正常停放的一辆摩拜共享单车、一辆ofo共享单车扔入通惠河中。后该人被警方查获,并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