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5日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
《通知》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6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
《通知》明确,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街道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在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方面,《通知》要求,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
同时,《通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通知》要求,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控制专户管理银行数量。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逐步实行商品房与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并轨管理。
另外,《通知》还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设全国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