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的女律师林小青从学法到成为法律工作者已有16年。对她来说,法律不仅是她最擅长的技能,也是工作与生活的信仰。这份信仰只有四个字:遵纪守法。
然而,突然卷入一起涉恶犯罪案件,让她颇感意外,“难道我学了16年的法律,有什么地方没吃透?”
专业与经验让林小青坚信自己是无罪的,包括一些同行也这么认为。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了解到,林小青曾一度焦虑、恍惚、动摇,甚至怀疑有人在给自己扣帽子,但她依旧宽慰自己,“法律是公正的。”
从卷入这场旋涡之始,林小青就笃信:公正的法律,不该受到任何方面的压力与影响。
▲案子没有结果前,林小青一直处于惶恐、气愤、不安中。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女律师林小青被控两宗罪
4月9日,一起青海省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法院开庭审理。
17名被告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作为第7被告,身高1米7的林小青夹在队伍中显得格外醒目。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第一次站在被告席的林小青距离辩护席只有3米。
辩护席是她熟悉的位置。在那里,她曾为很多人争取过权益,也坚信法律最基本的道理:即使犯了大奸大恶之事,也有权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
一心想当律师的林小青,曾4次参加过全国司法考试。
千辛万苦取得的律师身份,却令她站上被告席。林小青说,站在那里她感到委屈、愤怒、不安与忐忑。
公诉机关指控,林小青是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诉讼,勒索被害人罗某,数额较大,请求法院以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直未对外发声的林小青,告诉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我从来没想过,要利用自己的律师身份去谋取一些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这个念头从来就没有产生过……”
▲被称太普通的律师林小青。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太普通”的林小青律师
林小青是青海人,在西宁上的大专,后来去了北京读本科。
在同行看来,林小青读的学校很普通,不是名校,也没拜过什么名师,甚至她取得律师从业资格的经历也是一波三折。
2007年,林小青本科毕业回到西宁后没找工作,选择备考全国司法考试。
这个被誉为国内最难的考试,一年只有一次机会。2008年,林小青只取得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2009年,林小青应聘到西宁一家基层法院当书记员。林小青说,书记员的工资每月只有900多元。她家不在西宁,吃饭、坐车和租房几乎耗光了每月收入,有时还入不敷出。
当了将近三年的书记员,林小青决心辞职,继续备考全国司法考试。
林小青的弟弟说,姐姐特别能吃苦,为了备考,时常复习到凌晨三四点,早晨七八点起床再复习。从2012年起,林小青又连续参加了两次全国司法考试,直到2013年,她才拿到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多名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通常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一两次考试就能拿到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像林小青这样前后三次参加考试才拿到证的,有点少见。
2014年8月,31岁的林小青进入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正式成为一名律师。
林小青的多名同事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林小青并非那种成绩显赫的律师,她的一切太过普通:没有高人一等的学历,没有深厚的背景,不是名师的高徒,没有超高的业绩,更没有拿得出手的案例……
与其他同事每日在外奔波,忙于会见、调卷、开庭相比,同事们说,林小青看起来更像一名上班族,上午去律所,下班就回家。
2015年,入行没多久的林小青接过一起法律援助的案子:丈夫因为喝酒,与妻子发生争执,丈夫用水果刀刺中妻子左胸致死。案卷中,尸体的样貌、左胸那条将近一指长的创口及案发现场的血迹,让林小青感到不舒服,“太血腥了,我不敢看。”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林小青接手的案件多为民事纠纷,如离婚诉讼、小额的债权债务等。这类案件有一特点:标的额小、案情复杂、周期长……
对一些成熟律师来说,这类案件是不愿介入的——律师最宝贵的是时间。
在同事眼中,林小青最大的优点在于性格好,有耐心。比如她常接手的离婚案,当事人常反复陷入生活琐碎中,有些问题甚至已偏离了法律的范畴,林小青也不急,能耐着性子听下去。
随着从业时间的变化,林小青接手的案件也开始增多。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数据显示,从2016年起,林小青每年接手的案件开始从个位数升至十位。虽然还是以小案居多,但林小青说,她很满足自己的现状。
当林小青涉案的消息传出,无论是同事、朋友及亲戚都表示惊愕或觉得不可思议。
▲涉及林小青的涉恶案件庭审现场。
婚后第三天被警方调查
林小青记得,警方正式对她展开调查是2018年12月29日。那天,是她婚后第3天。
林小青说,此前的9月,警方也找过她。她才知道,自己担任法律顾问的那家公司涉及“套路贷”的刑事案件。
林小青说,第一次听说“套路贷”,还是看央视的法制节目,之前对此并不了解。
涉案的那家注册资本100万元的青海合创汇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是以汽车咨询服务、租赁、代办过户手续、维修等为主。
2017年7月前后,律所领导通过微信告诉林小青,该公司打算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为了照顾身体不好的林小青,律所决定派她前去洽谈。
几天后,林小青见到了该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告诉林小青,公司聘请法律顾问的主要目的,是担心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民事纠纷、法律咨询或应诉等问题,能立即联系上律师。
林小青查看了公司经营证照得知,这是一家以汽车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交谈中,公司负责人曾补充,如果客户有资金需求,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民间借贷服务。
林小青觉得,只要不违反法规,民间借贷也没什么不妥。几次沟通后,林小青与该公司达成协议,作为该公司的法律顾问,每年费用3万元。
当地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这笔律师费在西宁不算高。
▲青海省律师协会组织法律专家研讨后,一致同意对林小青做无罪辩护。
法律诉讼也能成为犯罪手段?
去年12月29日,当林小青到刑警队接受调查时她才发现,这次与第一次有些不一样。
办案警察收了她的手机,将她带进一个房间,房门上写着“审讯室”。警方明确告诉林小青,要做一次讯问笔录。
与法律接触16年,林小青十分清楚“询问”与“讯问”的区别。“他们把我当成犯罪嫌疑人了。”林小青说,当时她颇感震惊。
警方拿出林小青与这家公司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是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的制式合同,其中一条单加条款引起警方的注意。
事后,公诉机关认为,合同内写明“一年去派出所三次”是林小青在为犯罪做铺垫。
林小青并不这么认为。她说,该条款是这家公司要求加的,主要担心对外租车到期后,收不回来怎么办。他们是外地人,需要报警时,律师能否去派出所依法调解。
在林小青看来,律师去派出所参与调解是很正常的职业行为,写入合同也没什么不妥。
林小青告诉警察,成为法律顾问后,她只去过一次派出所。那次情况是有人欠钱,公司派人去拖车发生打架,公司负责人深夜打电话找她,希望她能跟警察沟通,为公司的人办理取保候审。
“能不能办取保,决定权在警察,警察又不会听律师的……况且那天,我去了没多久,他们就和解了,我也没参与。”对于指控,林小青觉得很委屈。
除此之外,公诉机关认为,林小青通过向法院诉讼,对被害人罗某实施敲诈勒索。
对此说法,林小青也感到奇怪。她认为,如果遇到不公,向法院提出诉讼是很正常的事,更何况是以此为职业的律师。罗某用自己的车抵押向这家公司借了4.3万元,后来擅自拆除了车上的GPS,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罗某返款本金、支付利息,并支付拆除GPS的违约金没什么不妥,“难道,欠债不该还钱吗?”
警方还注意到,公司当时告诉她,公司与罗某之间有口头约定,如发生违约,向罗某索要拖车费1万元,停车费一天100元,她觉得费用过高,并告诉公司“如果想让法院支持你的这些诉求,你必须拿出相关凭证、发票或者收据,否则法院不会你的……”林小青同时便建议公司以后针对这两项费用要合理收费,不能过高,林小青的提议得到了公司认可,便将拖车费改为几百元,停车费每日15元。
同时,在整理应诉证据时林小青发现有些内容没填写,如公司名称、地址、工商注册号等。公司的人告诉她,当时罗某签的文件比较多,为了节省双方时间,只让罗某签了他需要签的地方,属于公司签的,公司后期补签。
林小青拿来与原始文件对比,发现内容一致,便主动添了上去。对此行为,林小青解释是想让法官看到,案件有律师在,整理的证据是一目了然的,自己是专业的。没想到,此举成了林小青的罪状之一。
“我觉得我没有诈骗、敲诈勒索的地方,连这个念头也没有,更没有加入黑社会或者恶势力集团。”林小青觉得委屈。
“黑社会在哪儿,我都不知道”
去年12月29日,警方对林小青的讯问从上午9时持续到下午1时。上午阶段结束,办案警察问林小青是否需要吃饭,得到肯定的回答。办案警察经过请示同意林小青回家吃饭,但不能拿手机。
午饭时,林小青把遭遇告诉了丈夫。“我们刚结婚三天,我怕突然失踪了,他担心。”林小青说。
非法学专业的丈夫并不理解事情的缘由,只知道妻子有了大麻烦。
林小青说,当时她也拿不准警方对案件的定性。她已经成为嫌疑人,做完笔录后,是否会将她送进看守所?
下午,再次回去做笔录,警方问了几乎与上午同样的问题。当晚8时左右,警察跟上级汇报后,同意给林小青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担心父母承受不了,林小青联系了弟弟。弟弟和丈夫都来了,办完手续。弟弟开车,三人向家的方向驶去。
林小青的弟弟说,从刑警队到林小青的家有近20分钟车程,林小青坐在后排,车内也没声音。作为弟弟,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姐姐。在他眼中,姐姐是努力的、上进的,没有干过坏事。他们家条件虽然一般,但身为教师的父亲自小对姐弟俩要求严格,教他们忍让,让他们别惹事。姐姐突然卷入一起刑事案件,他也想不通 。
坐在后排的林小青思绪也变得凌乱,“说我参加黑社会。黑社会在哪儿,我都不知道。然后说我虚假诉讼,又说我诈骗,后来说我敲诈勒索。”
林小青用“莫名其妙”来形容这一天的感受。
在车上,林小青一遍又一遍,像过电影一样回忆着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没有犯罪啊。”一番分析后,林小青觉得自己更冤,除了哭,她也不知道如何去发泄情绪。
知道林小青的遭遇后,同事们用“荒唐”和“不可思议”来评论此事,“去法院起诉也成了敲诈勒索的作案手法?”同样是律师,同事们一度以为是警方搞错了。
然而,随着案件深入,林小青才意识到, 此事并非想的那么简单。
▲检方发布的案件开庭审理消息。
每个罪名都像一个巴掌
传唤证上,林小青的罪名是涉嫌参加黑社会、涉嫌诈骗 、涉嫌敲诈勒索等三宗罪。
今年1月8日,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将“涉嫌参加黑社会”改为“涉嫌参加恶势力犯罪集团”, “涉嫌诈骗” 和“ 敲诈勒索”依旧保存。
林小青说,每个罪名都像一个巴掌,打得她害怕,打得她委屈。
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多人证实,检察院曾给林小青做过一次笔录。林小青说,在检察院做笔录时,她见到了公诉人。她曾试图与公诉人沟通案情,希望公诉人能够理解,案件并非《起诉书》所写的那样。
林小青说,公诉人告诉她,整个公司都在犯罪,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她多多少少也是有问题的。该公司包括法律顾问林小青在内共有17人被起诉。
虽然从学法律到以此为职业已有16年,林小青说,离开检察院后,她第一次切身体会到,人在法律面前的渺小和无助。她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冒出了一个词——扣帽子。
林小青说,办案警察曾对她说,这个案件不是我们要把你拉进来的,是检察院两次退回补侦……
这次交谈过后,包括林小青及其辩护人都认为,是“公诉机关咬着不放,才让此案沿着司法程序到了法院”。
林小青的多名同事、亲友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曾怀疑,公诉人“咬着不放”源于林小青与公诉人的私人矛盾。但事后了解,他们并无交集。一番深究后,所有人才认为,此案是公事。
林小青更为不解,虽然自己是这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但她从来没有参与、谋划、实施公司任何犯罪行为。包括罗某的案件,即使打赢了,如果说公司真的拿着到处去做文章,给别人造成了震慑,也并非因为“林小青 ”三个字,而是源于法律的威严。
此案作为青海省第一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又是挂牌督办的涉恶案件,并且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都高度重视……
林小青还是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法院会依法办事。
▲此案引起众多法律人的关注。
公正的法律,不该受任何方压力与影响
今年4月9日,这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套路贷”案,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法院最大的一间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平和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邢志,为林小青作无罪辩护。庭审时,除林小青不认罪以外,其余16人均认罪。
林小青的代理律师徐平在庭审时说,之所以这么多人关注此案,源于公诉机关对林小青的指控,不仅关乎林小青个人的命运,也影响着律师制度本身。
徐平说,本案的指控引发了一个思考,如果换成其他律师为青海合创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他们会怎样做才能免于被刑事控诉?是否可以说,无论这个律师怎么做,只要他为青海合创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是对该公司犯罪行为的帮助,就是同案犯?如果,律师的职业安全取决于当事人是否犯罪,那么,律师这个职业也将消失。
林小青的代理律师邢志认为,《律师法》要求律师应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不要求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之前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可以这样说,任何人,哪怕是犯罪分子或潜在的犯罪分子都有权利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即使所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员,如果通过律师的法律服务去解决争端,这其实是社会文明的进步。
庭审前,青海省、西宁市律师协会成员经过讨论研究,一致同意林小青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全国律协也委派了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此案很快从律师界的讨论引向公众,争论的焦点在于,涉黑涉恶案件中,律师是否是“共犯”或“帮凶”。
徐昕等律师群体从律师豁免权出发,坚持认为林小青无罪。他们认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代理民事案件、为涉黑被告人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这些都是正常的依法履职行为,不能被扩大理解为黑恶势力共犯。
尚伦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曾对庭审提出3点疑问:公诉人对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了解多少?检察机关如何界定律师执业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边界?律师服务行为按照行政规定、行业规范都不能被责难的情况下,如何成立犯罪?
4月28日,青海省检察院研究通过《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统一把关的规定》明确,青海省检察院对进入检察环节的全部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阅卷指导。成立由23名青海省优秀公诉人在内的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组对该省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统一阅卷严格把关制度,对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记者等重大、敏感涉黑涉恶案件,要制作舆情风险评估报告。
在舆论争论风暴中,林小青回绝了媒体的采访。她说,她只想看看最终的结果是否真如她所料,依法依规去进行。
林小青也发现,她已赌上了自己如愿以偿的工作、冉冉上升的事业、刚刚完婚的生活以及未来的自由……
等待结果的林小青几乎很少出门。她多数时间她都在家里看书,偶尔会上网去学习一下新法条。
即使有机会回律所,她也如常穿上黑色的职业套装,领口不忘配上一朵小花。看起来她还是一名律师,而非取保候审的嫌疑人。
那次与上游新闻记者的偶然见面,每每谈及可能失去律师资格时,林小青总会落泪。但在离别时,她也不忘提醒记者:如果法院没有判决,报道不要发表。她说,“公正的法律,不该受任何方面的压力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