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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质量不过关致房屋损坏 装修公司说消费者“无理取闹”

发布时间:   浏览: 2130 次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消费者与“武汉江南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整体装修协议,完工后却发现装修质量不尽人意,无法入住。消费者工程款已付清,联系项目经理寻求解决方案时,却被告知项目经理已离职。消费者提到衣柜抽屉打不开,衣柜没挂衣杆等问题时,装饰公司负责人表示,确有这些情况,但这是细节问题;交齐尾款,即视同整个工程完工。《天天315》本期聚焦:“武汉江南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修质量问题。
 

  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年来,家装行业发展迅猛,但也出现不少问题,类似家装质量不过关、家具质量差、售后服务不尽人意等,这些问题一直被消费者诟病。遇到这些问题,消费者的权益有时候很难得到保障。

  湖北武汉消费者刘先生向《天天315》栏目反映,2017年7月,与“武汉江南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整体装修协议,合同约定工期3个月。完工后发现,装修质量不尽人意。两个卧室阳台没做防水,导致渗水长霉,衣柜抽屉打不开,衣柜没挂衣杆、没安拉手,洗手盆没安装、无法通水,根本没法入住。

  刘先生拨打武汉江南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希望沟通解决。客服一拖再拖,无法解决实质问题。最后通过种种渠道得知装修工程部一个负责人的电话。负责人姓王,联系后对方才答应做售后维修,从2018年春节维修至2018年10月。今年10月入住时又发现其中一间卧室地漏返水,导致墙体、地板等变形损坏。

  刘先生给记者提供了合同文本照片,合同首页上有两个和江南美有关的公章,一个是武汉江南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另外一个是武汉江南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积玉桥分公司。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负责给他装修的就是积玉桥分公司,但是项目是外包出去的。

  记者电话联系了负责装修的江南美项目经理和设计师,项目经理表示自己已经不在江南美工作了,而且江南美也欠他不少钱,导致刘先生的项目无法推进。刘先生却表示,自己的工程款一分钱没少已经全都付清了。记者还拨打了设计师的电话,也是一直打不通。最后记者联系到了江南美装饰工程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刘先生家里今年10月份发现的问题,责任不在江南美。地漏反水是因为物业管道老旧导致,至于阳台外墙防水没做则是因为刘先生不愿意出这部分钱。

  对于刘先生提到的“衣柜抽屉打不开,衣柜没挂衣杆”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确实有这些情况,但这是细节问题,同时表示交齐尾款视同消费者认可整个工程完工。前期的问题都已解决,后面出现的一些问题并非装饰公司的责任。

  刘先生认为,因为江南美的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房子受损,江南美理应赔偿。江南美这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会赔偿,并且认为刘先生是无理取闹。

  对于此次的房屋装修出现的合约以及装修质量的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究竟该如何解决?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跟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解决,由它来确认现在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由装修本身所致。国家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同时原建设部2011年出台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不能低于两年;有防水防渗漏要求的保修期是五年,从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现在在保修期内发现问题,显然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失由它来赔偿。如果工程中执行人不在职了,但装修公司主体还在,可要求装修公司安排其他人员出面解决这样的质量问题,来履行保修义务或者赔偿相关损失。

  另外,李斌还表示,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查看装修合同当中对于争议解决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仲裁,可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仲裁,作为消费者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装修公司或者其股东共同来承担出现的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和家装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特别注意:第一,关于合同主体的问题,要确保合同施工方的名称和收款单位以及最后盖的公章的一致性。第二,要明确项目具体负责人,避免去踢皮球。这个指定联系人或者指定项目经理要写入合同。另外,如工期、延期处理、工程审查、验收标准及尾款结算等一些工程细节的问题也要写入合同进行相应的约定。

  质量上,首先,可聘请专业的监理机构来进行工程的监理。其次,对于后续保修期,可以在合同中一并约定,或者双方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对于后续纠纷的解决也会有利。另外还建议大家对于一些隐性的指标,如空气质量的检测,也要在合同里进行明确的约定,做好这些工作会相应减少很多后续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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