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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打架”过程中的强拆

发布时间:   浏览: 2130 次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6月2日,“法声”调查人员在一个破旧的废品收购中心见到了反映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政府(以下简称高丽营政府)“违法”强拆的程先生。

 

因为房子被强拆了,原本富裕幸福的程先生一家一下子回到了贫困线的“解放前”,理想成了泡影,生活变得熬煎,精神极度崩溃。

 

“我所有的家当加上借的钱大约5000万元盖成的影棚原本有政府出的手续,几年后,镇政府一下子又给我拆了,这不是要逼死人吗……”程先生悲痛欲绝地说。

 

带着重重疑虑,“法声”决定揭秘强拆背后的真相。

 

商业帝国与被强拆的惊魂噩梦

 

程先生今年50多岁,系河南信阳人,来自一个偏远贫寒的农民家庭,他十几岁开始到北京打工,上过建筑工地,摆过地摊,下过煤窑,收过破烂,“穷人的孩子当家早,我虽然来自农村,但是我坚信只要肯努力,命运就在自己的手中……”

 

靠着诚实、勤奋、善良和农民身上与生俱来的执着和不服输精神,程先生“一分分”地攒钱,“雪球”由小变大,视野也越来越宽。

 

机会,永远垂青有准备的人,30岁的时候,程先生在朋友的帮助下,凭着自己对市场独特敏锐的洞察力在北京门头沟筹资兴办了一个破碎塑料制品加工厂,此后,程先生的日子红红火火,可谓是芝麻开花——节节升高。

 

程先生门头沟的塑料制品加工厂因为城市的发展被拆了,“我必须顺势而为,接下来怎么办?能不能‘转好身’变好型?在当时的我看来有种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感觉……”虽然程先生没啥文化,但是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好转,他与文化界的人士接触的多了起来,这次,他决定涉足影视行业。

 

经过对市场的调研和考察,以及参考影视圈朋友的意见,他决定建立一个影视拍摄基地,初步预算的投资:硬件主体建设投资在2500万元左右,软件内部装设在2000万元左右。

 

他,一个农民,在北京,要建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关于文化的传奇“商业帝国”。

 

“因为吃猪肉,没有必要非要养头猪”——是程先生的一个“借鸡下蛋”的生意运营理念。

 

2014年3月11日,他与北京仙美佳服装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个20年的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顺沙路高丽营段南侧的场地及房屋,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11800余平方米。

 

程先生告诉我们,当时他接手的是濒临倒塌的危房,出租方给我保证过可以通过“危房改造”的方法重新翻建,村里和镇政府都会全力支持的,“况且有合法的土地证呢!”

 

 

“2014年房屋的建造前后,一切都是顺利的,村里很支持,镇里的土地规划科也给出具了证明,证明我们不是违法建筑,在办理工商执照的时候,镇政府也给盖章,证明建筑物的权属…….”程先生一度显得非常激动。

 

影视基地房屋的主体建设花去2500多万,总面积有12900余平方米,内部的装修加上后来不断增添设备又投进去2000多万,程先生把全家的“身家性命”全部押在了顺义高丽营这块炙热的土地上了,除了他自己多年积蓄的2000多万,他还拉动了2000多万的外部资金。

 

 

“从2014年开始,我一边运营,一边再投入,基本是没有存款盈利的,我就像呵护培养一个孩子一样稳步发展,”此刻,程先生的眉头拧在一起,目光中泪花闪闪,“没有想到,6年之后,政府一声令下,要我们无条件拆除!”

 

商业帝国怎么就变成了惊魂噩梦?

 

拆!拆!拆!孰是孰非?

 

2020年1月23日程先生接到一个“晴天霹雳”似的文件,高丽营镇政府下达了一个限期拆除决定书,文号是:(2020年)第23号,通知书的基本意思是说,程先生影视基地上的建筑物属违法建设,责令程先生于2020年1月26日自行拆除。

 

程先生对高丽营镇政府下达的限期拆除决定书不服,于2020年2月4日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经过审理,2020年4月2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下达了顺政复字【2020】3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复议结果以高丽营镇政府做出的(2020)第23号《限期拆除通知书》程序违法为由予以撤销。

 

“区政府是讲理的,我们‘打官司’赢了,原本以为会有转机,追责不追责不重要了,只要能保住房子!”但是,程先生万万没有想到,“23号”下达违法拆迁的相关负责人非但没有被追责,胜诉的复议决定书下达后数日内,高丽营镇政府再次以同一事实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催告通知书、强制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公告等,程先生像保命一样四处奔走呼告,但是处处碰壁。

 

最终,高丽营镇政府于4月24日当天联合多个部门强制性将高丽营镇顺沙路规划路6号的建筑全部拆除。

 

“在迁拆前后,我多次去镇里找书记,我想问问领导,在当初我建房的时候土地规划科给我出具的是合法建筑的证明还管用不管用了?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镇政府给我盖的公章证明的产权归属是儿戏吗?如果确实系违法建筑,为啥我建设动工的时候不责令我停止处罚我?我啥也投进去了,投进去5000多万,6年后要拆除,还有公理吗……”程先生伤心欲绝地说,“我多次去镇里,门卫直接阻挡了我,说我没有预约,不能见领导,几次三番,都没有见到人。”

 

如今的程先生,居无定所,债台高筑,他自己因为接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身胯住院了,80多岁的老母亲得知儿子倾家荡产的消息也卧病在床,命悬一线,正在上高一的懂事的女儿已决定向学校提出退学的申请。

 

6月4日,“法声”调查人员电话连线了高丽营镇政府宣传科魏姓工作人员(010-6945 6974),该工作人员针对“法声”提出镇政府土地规划科就反映人当初的建筑系合法性的证明,以及反映人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政府证明反映人公司所占建筑的权属,魏姓工作人员表示:高丽营镇政府没有过土地规划科,对于政府盖的公章并不能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随即,我们又拨打了高丽营政府拆违办的电话(010-69455895),接线人员以不清楚为由挂断了电话。

 

关于土地规划科的公章问题,程先生最后斩钉截铁地说,这个公章是他当初建房时由出租方北京仙美服装公司和五村村民委员会找好人后,他亲自到高丽营镇政府盖的公章;“我从工商管理局复印的住所证明是当初我在注册公司时的档案,高丽营镇政府盖了公章,证明了公司所占用地的合法性,”

 

“法声”调查人员看到该住所证明的下端注释最后一项3这样写道: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

 

程先生反映高丽营镇政府“强拆”的问题各有不同的说法,程先生认为自己在当初建房的的时候事实上是得到高丽营证政府的认可的,土地规划科有合法的证明,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也有高丽营政府对公司房屋权属和用途合法性的证明;而高丽营镇政府对程先生的说法很显然是不认可的。

法律专家解读“打架”的政府文件

 

关于程先生反映的公司房屋被强拆的问题,“法声”采访了多名房屋拆迁方面法律界的专家,主流观点认为:如果反映人程先生提供的高丽营镇政府土地规划科的证明确实是真实的,如果程先生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高丽营镇政府确实盖章证明了程先生公司所占建筑物的归属和用途合法性的话,6年后,镇政府再次以“违建”拆除,那么,如何解释政府之前盖章的行政行为?同一个政府怎么能既认定一个事实合法又认定违法呢?再则,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超过两年未被发现的,不再予以处罚,程先生公司所占的建筑建开后持续使用长达多年后被拆除,有与法律相悖之处;当然如果细化的话,执法程序也值得推敲,建议上级纪委和监察委能够介入。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身系群众,尽忠尽责,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常怀为民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始终坚守法律红线,不要因“政绩”减少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让我们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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