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对消费者投诉反映吉林省长春市君安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在培训过程中存在教练员“吃拿卡要”、学校不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一事进行了报道(详见《中国消费者报》11月11日2版《君安驾校收钱不签合同被投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调查。11月15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君安驾校因存在违规行为被责令限期整改。
君安驾校总校报名大厅。李洪涛摄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克楠表示,11月9日,该支队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立即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君安驾校教练员景某收取的17.20元等金额不等的微信群红包,是在培训考试期间学员一起订午餐、买水等费用,属于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已通报君安驾校禁止教练员参与学员集体订餐或接受学员赠予的财物,不允许再次出现此类情况,对于情节恶劣的教练员建议驾校辞退。目前,君安驾校已经召开专题会议,对教练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所有员工停止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据张克楠介绍,经调查,君安驾校确实没有与学员李先生签订培训合同,也没有在学员缴费时详细介绍包含的培训项目和其他自愿参加的收费项目,违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该支队责令君安驾校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将予以通报批评。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了以下措施: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要求各驾校在招收学员时必须签订培训合同,约定培训收费标准,培训周期等,尤其是培训收费标准必须约定清楚,要求各驾校强化对教练员的工作纪律管理,针对出现类似投诉的驾校加强日常管理,对于不按规定培训、乱收费、违规收取学员财物行为的教练员,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