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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份公布工资指导线 仅有两省涨幅可超去年

发布时间:   浏览: 2130 次  作者:中新网

8月17日电(王培文)据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统计,截至8月16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江西、福建、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吉林、安徽等12个省(区、市)公布了今年的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多个省份的指导线数值持平或下调,仅两省有所上调。

12省份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增长上线和工资增长下线构成,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水平及调控目标等指标,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一种宏观调控形式。

在已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12个省份当中,天津的基准线最高,为9%;北京省紧随其后,基准线为8.5%;基准线最低的为吉林、陕西、安徽,均为7%。

与2016年相对比,多数省份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数值有所下调或与去年持平。就基准线而言,北京、内蒙古、山东、四川等地有所下调,下调的幅度均为0.5%;天津、福建、江西、陕西等地与去年持平。目前,仅有山西、吉林两地实现上调,上调幅度为1%。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安徽两地去年并未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数值。其实不只是这两个省份,据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梳理发现,2016年有多达10个省份未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黑龙江已多年未发布相关数值。

工资要按指导线标准上涨吗?

在各地公布的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通知中,多地明确提出,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做好本单位增资决策。有人可能会有疑问,这是强制要求企业给员工涨工资吗?事实并非如此。

以北京为例,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2015、2016年效益增长较快,2017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高于上线(预警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至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北京公布的方案明确,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还有地方提出,在特定情况下,工资增长幅度可以超过上线。如四川明确提出,为鼓励网络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行业发展,经济效益较好企业,工资水平较低的,工资增长幅度应当高一些,非公有制新兴行业企业可以突破上线。

指导线增幅下调是否意味工资负增长?

据公开资料显示,各地企业工资指导线相对于前两年均有所下降。2015年,各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大多数保持在10%及以上;而目前为止,各地发布的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中,最高的为天津,仅有9%。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幅下降,有人担心,这是不是意味着工资会进入负增长?

对此,河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下调指导线增幅,只能说明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但绝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进一步来讲,只要三条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都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指导的职工工资增幅都是呈上涨趋势的。

另据经济参考报援引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的观点认为,工资的增长要跟经济增速相适应。横向比较来看,中国工人的工资并不高,但是在部分行业,工资的增长速度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速相比确实要快。工资指导线下降,并不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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