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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曝光“挂证”人员黑名单 涉及药品流通等领域

发布时间:   浏览: 2130 次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人社部重拳打击职业资格“挂证”行为,近日曝光了一批“挂证”人员黑名单,这将对长期屡禁不止的“挂证”现象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挂证”是指将本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近年来,“挂证”问题突出,影响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健康发展,扰乱了相关行业的市场发展秩序,给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

  去年4月,人社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集中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环评、建设、专利代理等领域的“挂证”问题。集中治理对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中介,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挂证”泛滥势头初步得到有效遏制。通过此次集中治理工作,相关从业人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初步实现了由“不敢挂”“不能挂”到“不愿挂”的转变。人社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推进职业资格领域改革,保持打击“挂证”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职业资格“挂证”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同时,为进一步巩固“挂证”治理成效,形成对“挂证”行为的震慑,维护职业资格健康发展的清朗空间,人社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挂证”行为黑名单,对查处的“挂证”行为进行曝光。此次被曝光的黑名单人员集中在药品流通、环评、住建、专利代理等领域。比如,江苏浩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采用“借证办所”的方式,租用朱书明、吉李洁、舒佳英三人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设立“镇江市创冠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镇江创冠在申请设立过程中,在知晓专利代理机构设立条件、申请要求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做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等不实承诺,提供虚假的合伙协议,隐瞒事务所的实际出资人、合伙人不符合专利代理管理规定的重要事实,以欺骗的方式取得专利代理机构行政许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去年3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撤销了镇江市创冠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朱书明、吉李洁、舒佳英三人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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