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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王”的张越获刑15年

发布时间:   浏览: 2130 次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人走“查”不凉。今天,退休已经5年多的河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庆恩落马。从简历来看,2006年到2011年期间陈庆恩任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2011年直到2013年退休,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

而今年7月,号称河北“政法王”的张越获刑15年。从2008年开始,张越就担任河北省公安厅厅长,可以说一直都是原副厅长陈庆恩的老上级。

河北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退休5年被查

今天,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最新消息:河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庆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陈庆恩,男,汉族,1952年11月出生,河北省成安县人,大专学历。1973年11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起历任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分局民警、政办室主任、副局长,邯郸市公安局六处处长、副县级侦察员、副局长、党委委员兼刑警支队支队长,廊坊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2006年9月任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2008年12月任秦皇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8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秦皇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3年1月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3年3月退休。

河北省公安厅原厅长敛财1.5亿获刑15年

今年7月12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案,对张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张越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张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张越利用担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河北省公安厅厅长、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案件处理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9亿余元。

出生于1961年的张越曾长期在政法领域工作,2008年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至落马,掌控河北政法长达8年,他被称为河北“政法王”。

有媒体报道,张越利用“夫人路线”,通过妻子结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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