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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2130 次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8月24日,记者从景洪市公安局获悉,西双版纳一对男女等红灯时一时兴起下车热舞遭警方处罚 。
8月5日凌晨2时许,一辆悬挂西双版纳号牌的轿车停在城区客运南站十字路口等待交通信号灯时,乘坐在该车后座的一名黑衣女子,突然推门下车并站在机动车道上跳舞,随后乘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一名男子也开门下车,与该女子在机动车道上一同热舞。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第一时间找到了视频中的两名当事人。经查,女子玉某和男子方某当晚在外出游玩乘车回家途中,在轿车等待交通信号灯时,因一时兴起便下车热舞。
民警随即依法告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关于乘车人不得在车辆等候放行信号时上下机动车的规定,但因其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现依法给予相关当事人口头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