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2130 次 作者:简真生活消费网
高女士在浙江宁波做生意,听朋友说某家银行的年利率很高,高女士就拿着自己赚回来的1000万到该银行存款,为期一年。
今年到期了高女士就到银行查询余额,却发现可用余额剩余零,高女士赶紧打电话到银行查询情况,银行告诉高女士,钱被冻结质押了,听到冻结质押高女士就懵了,自己并没有办理质押。
高女士来到银行,要求银行解冻这笔钱,银行给到的答复是解不了因为现在处于质押状态,在高女士存款后的第三天就已经做了放款。经过调查,原来高女士在存款后的第三天,该银行接到分行的通知,说高女士已经签订了一份质押担保委托书,可以把这1000万放款给某房地产公司。
高女士很生气,质问银行为什么没有通过本人的同意,仅凭一个通知就放款了呢,要求出示所谓的公证书,银行表示当初确实是高女士本人委托办理的,现在暂时没有公证书,更是叫嚣的对高女士说:该问谁问谁去。令人生气的是,这份质押期限竟长达82年!我国个人定期存单质押放款规定,存单质押贷款时间不得超过定期存单的到期日。
随后高女士来到某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唐先生说,钱是直接跟银行贷的,至于钱是哪来的谁的,什么委托书质押什么的一概不知道,只是跟银行合作,他们负责还钱。另外唐先生听了高女士的情况之后承诺会将钱还给高女士,但是需要时间。目前高女士已经向银监会管局反映,但不排除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18年1月3日,媒体从该银行获悉,目前事件暂无最新进展。银行方面表示已经向当地银监会上报。钱是否返回给高女士,银行方面未作出正面回应。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