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哥哥被拘留、母亲要跳楼等为由,环卫清洁车厂的车队长付某骗取员工270余万元借款。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审理。付某称,这些钱都用来满足自己高消费了,其中最多的就是给“情人”买房买车。
车队长虚构事实骗员工钱
1978年生的付某是北京人,案发前是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某清洁车辆厂车队长。根据指控,2014年至2017年间,付某在朝阳区环卫局某清洁车辆厂等地,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其母亲被骗了要跳楼等理由向李先生等21人骗取借款,用于挥霍,不能归还,造成损失276.9万元。2017年6月,付某到案。
根据指控,21名被害人中,李先生被骗最多,达200万元,其他人多数被骗两三万元。“(对指控)认可。”付某说,21名被害人都是他的同事,骗来的钱都被他吃饭消费玩乐挥霍了,其中多数用来“包养情人”,给情人共买了3套房,连卖代换买了4辆车。
付某称,他向员工“借钱”的理由包括做生意、母亲被骗了要跳楼、哥哥在反腐中被拘留等,这些理由都是虚构的,具体编造了多少理由,他自己也记不清。
员工称不借怕被穿小鞋
记者了解到,付某通常是在其办公室编造理由“借款”。其中,被害人郝先生被骗时刚找到车队临时工的工作,对于为何一口气可以借给付某5万元钱,郝先生无奈的说,“领导跟你借钱不借啊?怕不借被穿小鞋呗。”不少被害人表示,虽然看到付某经常开豪车、高消费,但是他作为领导跟自己借钱,也不好意思不借,“当时我们几个一起被叫到办公室,他说母亲要跳楼,大家一起凑钱给他。”
“我这几年没想过跳楼,也没被人骗过钱。”付某的母亲作证称,付某倒是到她那里拿过钱要买房。
但付某的情人杨某却在证词中否认付某给她钱买房买车,她称房子都是自己的,付某每个月给她几千块,还带她到香港玩,出手阔绰。“唉,都怪我大意了,买房都是现金。”付某说,杨某的房子确实自己给买的,包括杨某购车换车的经过,自己都“倍儿清楚”。
公诉机关建议以诈骗罪追究付某刑事责任,量刑期为10年到13年之间,并处罚金。辩护人做罪轻辩护。付某最后表示,“我对不起我们这些同事们,我本意不是骗他们钱,只是我虚荣心太强了吧,我知道你们恨我,我也恨我自己,我希望你们能谅解我。”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