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汤阴县纪委监委获悉,2月12日,汤阴县查处一起公职人员借疫情防控之机索要管理对象财物案件,涉事人员汤阴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原党支部副书记郑树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据汤阴县纪委监委调查,2月1日,郑树军到汤阴某超市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发现该超市消毒设施、消毒药品不齐全,在向该超市下达疫情期间停业整顿监督意见通知书后,向该超市索要软中华香烟2盒;2日,郑树军检查发现该超市没有配备电子测温仪,在将问题反馈给该超市经理后,向其索要乔新双层保温提锅(保温饭盒)1个;3日,郑树军通过电话向该超市经理索要艾条30根,并要求其专程从家中赶回超市;5日下午,郑树军向该超市经理索要消毒液和酒精等防疫物品,因超市无货,其间他多次催要,后于7日到该超市将2壶“84”消毒液和1壶酒精取走;8日,郑树军在该超市检查未发现问题,临走时拿走3捆食品包装袋。五次索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98元。
收到问题线索后,汤阴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启动调查。2月12日,汤阴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分别研究,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郑树军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月13日,汤阴县纪委监委将此案在全县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参与疫情防控的公职人员,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为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不忘初心”的使命担当,全力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日前,汤阴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党支部依据处理要求向汤阴县纪委监委作出深刻检查。
“郑树军的行为与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抗疫的步调完全相悖,与‘五风’建设引领新风尚的氛围格格不入。郑树军党性意识丧失、大局意识弱化、纪律意识淡薄,无视规矩意识,任性妄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于情不解于纪不容,对这种行为坚决从严从重问责。”汤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石磊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