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8月30日,河南嵩县街头,22岁的年轻女子被前男友当街殴打致重伤而死,8月31日这一天,浙江慈溪两年前杀害前女友案件的凶手伏法,被执行死刑,加害人的家人到受害人家附近闹事,二次伤害沸沸扬扬。
受害者家属:“罪犯家属喊着要报复我们”
今年8月30日晚,一起针对女性的严重暴力伤害事件震动全国,河南嵩县刑某当街暴打前女友贾某,使用刀具对贾某腹部、脸部、脖子等多个身体部位造成伤害,贾某在31日下午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已经控制犯罪嫌疑人刑某。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了贾某的哥哥对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讲述了当前的困境。
贾某哥哥向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透露了案情的进展,目前已经找到现场的证人,判决应该会马上出来。目前,贾某的哥哥父亲因情绪激动,住院治疗,还有脑出血的风险,贾某全家都沉浸在悲痛之中。
贾某哥哥说,自己的妹妹是个非常善良的人,自家装修的时候妹妹还主动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家人一直反对妹妹和刑某的来往,因为刑某没有上进心,品行也没有得到家里人的认可,甚至据妹妹闺蜜说,刑某曾多次殴打妹妹,妹妹在饱受伤害之后,最终做出了退婚的决定,只是没想到引来刑某如此残忍的报复。
(图片来源:平安嵩县公安微博)
8月31日,两年前杀害浙江舞蹈女教师的罪犯吴益栋被执行死刑。陈某某母亲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当天,罪犯家属出现在被害人陈某某家门口,围守在其家楼下。“我家还有小孩子,被吓得大哭,说‘奶奶,坏人来了,坏人要对我们做坏事了’。” 9月1日,罪犯家属再次来到陈巧丰家附近,当地警方对此情况已经提前布防,警方拦截了罪犯家属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并将其带到派出所再次进行谈话教育。负责此案的慈溪市公安局冯罗鑫警官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到目前为止,双方没有进行过实质性接触,警方对风险隐患有过预估,对陈巧丰家属进行了24小时保护,同时也在做双方的情绪安抚工作。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陈某某母亲在接受采访时一度泣不成声,哭诉自己的女儿惨遭杀害,如今罪犯伏法,罪犯家属的连日围堵又让他们全家人感到害怕和气愤。“9月1号下午,他们来了,喊着要报复我们,对外还说他们家三兄弟一条心,我们家的小孩被吓得大哭,明明是吴益栋夺走了我女儿的生命,他们不仅没有道歉,还聚集在我家门口扬言要报复,实在是太恶劣了。“陈巧丰母亲说。
全国妇联表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侵害”
“河南嵩县女子被当街施暴”等女性受到性别侵害的案件,全国妇联在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发声,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兰青表示:“近期的这些案件都是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必须严厉打击,依法予以严惩。我们国家的法律是禁止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全国妇联坚决反对任何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侵害,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更不能换来幸福。”
根据全国妇联的数据,当下针对妇女的暴力,较为突出的仍是家庭暴力,但是近两年相关数据有所下降,2019年县以上各级妇联收到家暴投诉同比下降8.8%,这一方面反映出家庭暴力仍是多发,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反家暴法实施4年以来,预防和制止家暴的工作是有成效的。
兰青指出,自我国2016年3月1号正式施行《反家庭暴力法》以来,妇联和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建立了反家暴联动机制,在咨询、投诉、维权等多方面保障妇女权利,今年4月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经常性工作的意见》,把反家暴作为妇联的经常性工作。妇联的12338维权服务热线可以帮妇女提供相关的资讯和法律援助。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反家庭暴力法》设置了许多制度来保护家暴受害者,兰青也从妇联的角度给女性提供了五点维权建议:第一,遇到家暴要求助,沉默会助长暴力;第二,学会自我保护,遭遇暴力袭击的时候不要刺激加害人,避免暴力升级,可以先躲起来;第三,家暴发生要立即报警,必要时要求警察向施暴者出具告诫书;第四,注意收集证据,毁坏的物品、凶器、录音、伤情鉴定、出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第五,当遭受到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界人士:“分手暴力”需格外关注
亲密关系中的性别暴力问题广泛存在,长期关注女性反暴力维权和相关公益诉讼的吕孝权律师对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表示,这种现象的核心制约因素是我们整个社会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文化观念;这种问题最核心的解决方案是建立起一个政府主导下的多机构联动协作的干预机制。
吕孝权说,一部分女性受害者在遭遇暴力行为后,往往选择了隐忍的解决方法,一方面是受到了“家丑不可外扬”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求助的资源缺乏,没有律师、没有心理辅导师,没有能力一个人从暴力的环境中跳出来去维权;除此之外,女性也害怕被报复,自身甚至家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对坚定维权心存顾虑。选择隐忍在农村和偏远地区尤为常见,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新媒体时代青年女性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相对来说更强一点。
吕孝权律师表示,在性别暴力的案件中,如果社会系统能够提供相关资源的支持下,无论受害者选择了包含隐忍、私了、控诉后撤诉、坚定维权在内的何种方式,所有人都应表示理解、尊重和支持,这才是正常的观念。同时绝对不要对受害者灌输“受害者规则论”,比如妻子遭受家暴后,某人指出来说“我早跟你说过了”“为什么打你不打别人”……这种观念和“完美受害者”观念都是应该警惕的。
如何才能有效治理性别暴力这类现象?如何才能保证对家庭暴力个案的救助?吕律师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时表示,为防范性别暴力,应建立一个政府主导下的多机构联动协作的社会干预机制。政府承担主导性、主体性的职责,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相关完备的立法, 进行公正的司法,执法部门严格执法。
若政府人手不足,应当考虑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通过资金、技术对救助进行扶持,同时要善于利用分布更广泛的民间组织,如律师事务所、医院、社工机构等,政府应把这些社会力量统一整合起来。“只有本人维权的底气充足,才能形成有效的个案救助,这才是政府主导下的多机构联动协作的真正意义。这个机制也是我一直主张并倡导和推进反性别暴力的一个核心的工作机制。”吕孝权律师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