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六方面20条举措。
稳定大宗消费
1. 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
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
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
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
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
2. 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
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
3.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4. 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
促进家庭装修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
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
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
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打造电子产品消费应用新场景。
扩大服务消费
5. 扩大餐饮服务消费
倡导健康餐饮消费、反对餐饮浪费,支持各地举办美食节,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
培育“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门店”模式,挖掘预制菜市场潜力。
推广透明厨房,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6. 丰富文旅消费
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
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积极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
7. 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
加快审批等工作进度,持续投放优秀电影作品和文艺演出。
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供给。
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加强体育公园建设,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遴选确定新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鼓励各地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
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促进品牌消费。
8. 提升健康服务消费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
促进农村消费
9. 开展绿色产品下乡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
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10.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即时零售,推动电商平台和企业丰富面向农村的产品和服务供给。
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站点建设改造,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推行集约化配送,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
11. 推动特色产品进城
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通道。
12.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化,盘活和挖掘乡村文旅资源,提升乡村文旅设施效能。
推动实施乡村民宿服务认证,培育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一批品质民宿。
支持经营主体开发森林人家、林间步道、健康氧吧、星空露营、汽车旅馆等产品,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拓展乡村生态游、休闲游。
拓展新型消费
13. 壮大数字消费
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
发展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
加强移动支付等安全监管。
升级信息消费,促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改造,提升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水平,高质量举办信息消费系列特色活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
14. 推广绿色消费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推广机制,促进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
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倡导理性消费,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完善消费设施
15. 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
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科学布局、培育发展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
提升城市商业体系,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商圈,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消费载体,提高居民消费便利度。
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托育、餐饮、家政、零售、快递、健身、美发、维修、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业态,推进完整社区建设。
16. 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
稳步推动产地销地冷链设施建设,补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融合。
17. 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实施消费促进专项投资政策,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和关键生产线改造升级,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支持各地保障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优化消费环境
18. 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
更注重以真实消费行为为基础,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推动合理增加消费信贷。
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
19. 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
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完善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服务标准。
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持续推动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工厂,加快形成退换货、质量追溯、明码标价、监管、评价的放心消费制度闭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 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探索建立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系统,开展消费前瞻指数研究和编制。
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
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清理制约消费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序破除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